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2月起規定,凡具備藍牙、Wi-Fi或無線傳輸功能的物品,經海關時須繳交750元規費,NCC解釋,僅適用郵寄輸入案件,並為反映行政成本才新增審查費,卻仍引起輿論。立法委員黃健豪今(8)日表示,NCC此舉是假管控、真加稅,與民爭利,將要求該行政規則送立院備查改為審查,否決此一不合理規定。
NCC修正「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任何物品經過海關,有藍芽、Wifi、無限傳輸功能都要繳交規費750元。
「名義審查,實際上卻是過路費。」黃健豪表示,NCC假借管控射頻裝置,將民眾直接購買海外商品權益,以及原本保固商品權益一併犧牲。他指出「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就是包括無線滑鼠、藍芽耳機、VR眼鏡、Switch搖桿等,但NCC將所有產品都收一樣的費用,而不是按照比例徵收,他質疑100元產品跟10000元產品、滑鼠和VR眼鏡都是一個收750元,合理嗎?
黃健豪指出,NCC宣稱,因為太多人自海外網購,這些訊號可能會干擾警察、消防、機場等無線電通訊,影響社會安全,名義是「審查費」,但到底是怎樣的實質審查,繳錢就不會干擾、也不會影響社會安全嗎?他批評,要加稅,請國稅局提修法,經過立法院審查,而不是假借審查名義亂收過路財。
黃健豪補充,NCC更荒謬的理由是,因為每年須編列水、電費,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所以依規費法第7條規定,按行政成本收費,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750元;前面講的理由是為了社會安全,最後卻說是為了水電費,這根本行政獨裁、巧立名目增稅。
黃健豪表示,將要求NCC主動撤銷,不然開議後,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透過連署後將該案從備查改交付委員會審查,進而否決此一不合理規定。
「莫名其妙多收750審查費!」立委陳菁徽表示,請問現在什麼電子產品沒有藍芽、沒有Wi-Fi、沒有無限傳輸功能,難道現在還買飛鴿傳書的工具嗎?號稱AI內閣的賴政府,怎麼會推出這種徒增成本,嚴重影響民生的公告,超級不福國利民的政策!
陳菁徽說,此舉毫無正當性之外,也恐造成3C產品價格上漲,擾動整個市場穩定。她批評,NCC除了會恐嚇民眾Iphone、Switch無法上市之外,現在又多一個巧立名目向民眾搶錢的公告,真的是莫名其妙,擾民不斷。
照片來源:黃健豪辦公室提供、取自陳菁徽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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