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飼養黑貓「嚕嚕」的張姓女子,因鄰家黃貓「賴皮」侵門踏戶跑到家中庭院毆打嚕嚕,張女為救援嚕嚕時受傷,因此起訴林姓鄰居賠償貓的醫療費用及人受傷的醫療、看護、精神慰撫金共計52萬餘元,橋頭地院判准貓咪的就醫費用3100元,張女部分因無法舉證因救援貓咪過程受傷而被駁回,張女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張女起訴主張,她飼養的嚕嚕在有牽繩的情況下,112年6月16日在自家住宅前休憩,就遭鄰居飼養的賴皮猛烈地攻擊,於是她多次告知林姓鄰居對其飼養之貓隻應做好適當拘束及必要之防護措施,且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飼主對所飼養動物有管束責任。
不料,112年7月22日賴皮仍被鄰居放任在外遊蕩,竟然直接衝進她的家中,猛烈攻擊嚕嚕,致嚕嚕受有全身多處抓傷、左腳掌底部咬傷、雙眼結膜炎抓傷等,她於拯救嚕嚕過程中,因遭賴皮驚嚇跌倒在地,而受有左側遠端肱骨骨折合併上臂橈神經損傷。總計嚕嚕到動物醫院治療的財產損失3100元,她因此受傷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共52萬430元,由林姓鄰居賠償。
賴皮的飼主林某則辯稱,張女所提影片無法證明她所受傷害是由貓隻賴皮所造成,張女缺乏人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他飼養的貓隻有攻擊張女的貓隻,且導致張女受有傷害,張女求償不合理。
橋頭地院法官勘驗張女提供的監視器錄影光碟,確認貓咪有打架行為,且是賴皮衝進張女家中庭院毆打嚕嚕,造成嚕嚕受傷。但是,對於張女受傷的監視器畫面中,僅聽到張女尖叫「我的手」,及全程左手不自然、僵硬下垂,張女與林某對話的聲音,卻沒有拍到貓咪打鬥或張女驚嚇跌倒或碰撞等聲音或畫面,張女所提其它資料亦均無從顯示其確有因遭林姓鄰居飼養之貓隻驚嚇跌倒在地,張女受到傷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僅判准嚕嚕到動物醫院治療的財產損失3100元。
張女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勘驗事證後,也認定張女所受左側遠端肱骨骨折合併上臂橈神經損傷等傷害,不能證明是因兩造飼養的貓扭打纏繞、爭鬥、急促吼叫所致,則張女不得請求林某賠償其所受支出醫療費用、醫療用品費用、看護費用、往返回診治療交通費用等損害,亦不得請求林某賠償其非財產上損害即精神慰撫金。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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