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死刑犯黃麟凱因2013年性侵並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被判死刑定讞,16日晚間伏法,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次執行死刑,引發各界議論。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今(20)日表態支持死刑與支持執行死刑,並認為兩者皆具社會意義;他強調「113年憲判字第8號(憲判八)」釋字並未實質廢除死刑,只要程序正義得以確保,罪證確鑿,法官還是能判死以及死刑犯伏法,而執行死刑的首要目的是撫慰被害者家屬,而非基於報復心理。
針對死刑議題,陳冠廷指出,在民進黨內其實有很多人都支持死刑,包含自己在內,他支持死刑及支持執行死刑,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但他都明確表態支持。
關於外界質疑在「憲判八」的憲法法庭解釋後,台灣等於走向實質廢死,陳冠廷直言,只要有一個死刑案件被執行,就證實台灣不是實質廢死,若真的實質廢死就代表不能執行死刑。
陳冠廷坦言,大法官的確在「憲判八」的死刑判決上有某種程度的限縮,但該限縮其實是「降低」任何可能因證據不齊全,導致冤假錯的情形,但不代表台灣不能判死或執行死刑。
陳冠廷表示,他支持檢警在辦案時要符合程序爭議,包含證據的充分性、調查的合法性與審判的透明性,只要程序完整且罪證確鑿,法官就可以判死刑,這是對社會正義的必要保障。
「支持死刑並非基於報復心理,而是希望撫慰被害者家屬。」陳冠廷疾呼,死刑的存在可以體現對極端惡行的法律回應,也符合社會大多數民意的期待。他也說,「憲判八」之後,還是可以執行死刑,且不只如此,而是要能常態性的讓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伏法,但前端一定要做好,才能防止任何的冤假錯案。
同時,對於台灣存在廢死的意見,陳冠廷則表示尊重,他認為民主社會應容納不同聲音,但也不代表廢死聯盟的論述就是錯的,只是目前台灣尚不具備全面廢除死刑的條件,主流民意還是支持死刑;他強調,重點是要能說服更多人,「有限度的執行死刑能有效端正社會風氣、撫慰被害人的家屬,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至於有聲音質疑法務部選擇此時執行死刑可能有政治動機,陳冠廷表示,不應過度揣測執行的時間點,重點應放在正義是否被實現,尤其黃麟凱的伏法恰逢受害人生日的前一天,某種程度上對家屬就是一種撫慰。
照片來源:翻攝自陳冠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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