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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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殺前女友母女的死刑犯黃麟凱槍決伏法,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7)日表示,黃麟凱所犯為「最嚴重犯行」,手段凶殘,惡性嚴重至極,法務部是依法執行,符合憲法法庭113憲判8意旨,法務部執行死刑是實現社會正義,沒有特殊考量跟預設立場。
至於外界質疑執行黃麟凱死刑是為了拯救民進黨政府的民調?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法務部執行是完全依照刑事訴訟法及執行死刑規則來執行,這是一個刑事執行案件,絕對沒有所謂的政治考量或政治因素。他說,這純粹是一個執行案件,一切依法執行,法務部一貫立場也是按法律、按照憲法判決的意旨依法執行。
黃謀信說,黃麟凱昨晚10時才槍決,是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法警,過程依照監獄行刑法、執行死刑規則,一切依法執行,檢察官就受刑人的相關執行程序進行,過程中不可能預判執行時間點。
至於黃麟凱是否留有遺言?黃謀信說,執行死刑規則明定,死刑犯可用錄音或錄影方式留言,因此檢察官於執行前依法讓受刑人留言,而留言是不公開。
外傳部分死囚評議簿遺失,是否有違反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一致決」的疑慮?黃謀信指出,36名死囚及評議簿一致決部分,依照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見解,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照憲法法庭意旨進行審核,目前法務部尊重檢察總長審核,由最高撿察署審核後,若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並報請法務部,才會依法接續處理。
此外,民間團體聲稱在執行前有提起非常上訴,黃謀信說,黃麟凱執行案有沒有請求非常上訴,這部份必須要由最高檢察署依法審酌,最高檢察署會依法來審酌是不是有請求非常上訴的事由。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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