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申請假釋終獲准 鈕承澤可返家過年

4度申請假釋終獲准 鈕承澤可返家過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控性侵女助理的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經判刑4年確定,110年發監花蓮監獄,現已服刑3年2個月,日前第4度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他已符規定,核准假釋案,鈕承澤可以回家過年。假審會認為,鈕承澤並無犯罪不法所得,且已和解賠償250萬元完畢,更無相類似前科,決定依「監獄行刑法第116條」、「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就他所提假釋申請案核准通過。

鈕承澤是被控在電影「跑馬」中認識被害人,107年11月23日原訂舉行的工作會議被鈕取消,改邀至家中聚會,24日凌晨只剩下被害人在鈕承澤家中,鈕將被害人強押到沙發,強脫衣褲後以手指性侵得逞。

鈕承澤被控性侵案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想賠償錢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緩刑,但他否認犯罪,一審判鈕有期徒刑4年、二審維持刑度,鈕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10年駁回,判刑4年確定。鈕承澤並於同年11月30日發監到花蓮監獄服刑。112年12月,鈕承澤服刑過半,第1次申請假釋,矯正署113年2月駁回申請案,鈕在同年3月、7月第2度、第3度申請假釋,不過,審議委員會都認為鈕未達「悛悔實據」程度,不符假釋要件駁回申請案,鈕於113年12月時再次申請,終於獲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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