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積欠台糖款項 行政執行署:非屬行政執行案件

吳乃仁積欠台糖款項 行政執行署:非屬行政執行案件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積欠國營事業台糖公司1.7億的民進黨新系大老吳乃仁,因參與北檢5名檢察官高檔餐敘,引發外界質疑吳為何未列入「滯欠大戶」, 動用禁奢命令追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14)日表示,吳乃仁積欠台糖公司的款項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事件,非屬行政執行案件,如果要強制執行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

行政執行署表示,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執行分署主要職掌是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稅捐、健保費、交通罰鍰等)強制執行相關事項,以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至於民事執行,則是實現債權人「私法上請求權」的強制執行程序,執行機關是司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的民事執行處。經行政執行署清查,目前並無義務人吳乃仁的案件繫屬於執行分署。

行政執行署指出,報載的吳乃仁積欠台糖公司的款項,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民事損害賠償」事件,非屬行政執行案件,台糖公司如欲對其聲請強制執行,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應向法院民事執行處為之,台糖公司亦已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署強調,行政執行署就滯欠大戶皆進行列管,並督導所屬各執行分署以團體辦案、強化機關橫向聯繫、善用各項法定強制處分(如限制住居、核發禁止命令、聲請法院拘提、管收)等方式強力執行,力求徵起。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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