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排審《地方制度法》草案,婦女團體聯合立委范雲召開記者會,呼籲將《地方制度法》第33條的「1/4婦女保障名額」修正為「1/3性別比例原則」,以縮減基層選舉中的女性參政城鄉差距,邁向50:50性別均勢的政治參與目標。
范雲指出,台灣女性在參政數據上表現亮眼,但基層選舉中女性參政比例依然偏低,數據顯示「越往基層,女性比例越少」的現象多年未改,例如2022年直轄市議員女性比例為39.79%,縣(市)議員為36.02%,但鄉(鎮、市、區)民代表僅為26.15%。此外,「零女性選區」與「零女性議會」問題尤為明顯,全國135個地方議員選區中,有30%為零女性選區,尤其平地與山地原住民選區的零女性選區比例更高達38%及42%。
范雲引用台大政治學系教授黃長玲的研究指出,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僅適用於應當選人數4人以上的大選區,而對於人口較少的3人以下小選區完全不適用,導致「零女性選區」與「零女性議會」多集中於鄉鎮小選區。
黃長玲指出,現行保障名額的「保底作用」促使各政黨積極提名女性候選人,但制度效用已逐漸飽和。以地方議員選舉為例,2022年全國342位女性當選人中,僅有4人因保障名額當選。相較於制度初期,保障名額對基層女性參政的幫助有限,亟需進一步改革。
為回應保障名額效用飽和問題,范雲與學者共同提出將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修正為「1/3性別比例原則」的建議。具體內容包括:擴大適用範圍:將現行保障範圍從「應當選人數4人以上」的大選區,擴展至「應當選人數3人以上」的選區,進一步保障基層女性參政機會。
以及,性別中立配額,將「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在女性當選比例超過2/3的選區,同樣保障男性當選,達到真正的性別平等。
范雲強調,此次修法是推動基層性別平等的重要契機,內政部應儘快提出相應草案。她呼籲立法院趁此次《地方制度法》修法機會,全面改革地方選舉制度,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讓地方政治更趨於性別均勢,實現50:50的性別平等目標。
照片來源:范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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