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馬路上鍋鏟拋接陀螺 高雄警:行為觸法將開罰

阿北馬路上鍋鏟拋接陀螺 高雄警:行為觸法將開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與中華二路口人行道上,元旦當日上午11時30分,一名戴帽子的阿伯突然在大馬路上,玩起了陀螺,路過民眾除驚訝於阿伯玩陀螺的技巧十分高超,但也替他在路上不顧安全玩耍捏了一把冷汗。

高雄市三民一警分局表示,網路社群媒體社會事新聞網社團貼出一段影片,影片中一位戴著帽子的阿伯,先是在路邊散步,然後突然從褲子口袋內掏出一個陀螺,以熟練的技術將陀螺打在地上,陀螺瞬間在大馬路上打轉,路過的民眾紛紛駐足旁觀,有的還以手機拍攝錄影,讚嘆老翁真的好厲害。

阿伯接著以自備的鍋鏟,將旋轉的陀螺接起來,拋向空中然後接住,宛如特技雜耍,雖然嫻熟的技術讓民眾非常驚艷,但也讓在場觀看的路人不禁替阿伯捏了一把冷汗,因為阿伯玩陀螺的地點位於大馬路旁,往來的車輛非常多,深怕他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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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一警分局表示,阿伯路上玩陀螺的行為,員警並未接獲相關報案紀錄,經檢視影片,人行道屬道路一部分,阿伯已經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行人在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將循線通知違規行人到案說明,釐清後予以開單告發,另同時宣導正確用路觀念,以維護交通安全。

三民一警分局呼籲,在道路、人行道嬉戲,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甚至可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行為人恐涉刑法公共危險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照片來源:翻攝網路社群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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