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溪/退休人士
古人有所謂「捉姦在床,捉賊拿贓」,強調實證的重要性,只有確鑿的證據才能定罪。這不僅是一種社會常識,更是維持公序良俗的基本準則。然而,近日台北地檢署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四項重罪起訴,包括《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刑法》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並求刑28年6個月,卻因證據薄弱而引發廣泛爭議。此案讓人不禁懷疑,台灣的司法是否正走向以臆測代替實證的危險境地。
前駐日代表謝長廷在社群媒體上發文直指,此案雖讓人對政商複雜關係感到厭惡,但從法律的角度看,收賄的證據顯然不足。即使羈押四個月,地檢署依然無法拿出有力證據,直接衝擊司法的公信力。他更批評台灣司法體系經常受輿論左右,製造「輿論審判」,導致被告真假難辨,甚至損害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在直播中直言,地檢署辦案能力低落,此案的金流證據簡直如「看圖說故事」。他舉例檢方如何從一張 Excel 檔案中的「1500小沈」推導出賄款流向,直批這種證據根本無法成立。整份起訴書缺乏實質佐證,僅憑推測羅織罪名,更被他形容為「司法神話創作」。
前立委蔡正元也針對本案提出質疑,認為在金流尚未查明的情況下,地檢署竟然提出接近無期徒刑的求刑,實在過於誇張。他指出,政治獻金通常是候選人個人使用,從未聽聞因此涉及侵占罪的案例,並直批檢方的辦案粗糙、草率,甚至可能帶有政治意圖。
本案不僅是單一案件的爭議,更揭示出台灣司法對政治人物貪污案的矛盾:高標準的檢控與低信任度的起訴成功率。謝長廷曾提到,台灣貪污犯罪的起訴定罪率僅三成,遠低於日本的99.9%。若起訴內容無法在法庭上經受檢驗,只會讓「輿論審判」進一步撕裂社會。
法律的存在意義,在於以事實為基礎、以證據為核心,保障公民權利不被濫用。而當檢察官依賴臆測辦案,公權力便失控。這種司法亂象猶如古代巫術審判,憑藉猜測與模糊證據剝奪他人的自由與名譽。實證精神是現代司法的基石,也是文明社會的象徵。然而,當司法官員為績效或迎合上意而濫用權力,台灣的法治便將形同虛設。
若任由這種「司法巫術」蔓延,台灣司法終將失去民眾的信任,甚至淪為外界的笑柄。回歸證據、摒棄臆測,才是重拾法治信念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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