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舒/退休人員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經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台北地院2度裁定交保,媒體報導北檢表示,將會再對柯文哲等交保部分提出抗告,這一來一往中人民看到北檢知法犯法,用媒體審判,這是演哪樁啊。
眾所皆知,任何人若未被證實及判決有罪,應推定無罪。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而且,「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強調,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都應視為無罪。此無罪推定原則的確立,除讓警察與與檢察單位在調查犯罪蒐集證據時更為謹慎外,同時,也能確保犯罪嫌疑人、被告能受到公平審判之權益。
然攸關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之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從眾多媒體所報導的新聞內容看來,說其已形同具文,或許並不為過。京華城案一開始,新聞媒體就大量揭露檢廉機關偵辦柯文哲涉嫌貪瀆案的偵查資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比周刊媒體等報導,發現報導與起訴書內容多處相符,判斷檢警機關明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是以,司改會提「九問偵查大公開」,請台北地檢署等權責機關盡速釐清、回應,以補救司法公信。
儘管,最高檢察署已於10月25日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事實真相。但台高檢署的調查報告,能令吾人耳目一新嗎?或許,立委吳宗憲於10月23日臉書公開的內容,我們不難推知答案。他表示,法務部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成立5年迄今,查無任何地檢署內部人員洩密。而這樣的結果,幾與立委沈發惠10月下旬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所言不謀而合。沈立委說,法務部累積9千多件偵查不公開案件,已經檢討2000多件,最後只處分了一件,讓他痛批辦案率太低了。
若說司法公信力,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怪異的是,長年的司法公信力低落,特別是對檢察官辦案極度不信任,還有幾人願意相信「司法如皇后貞操?」從媒體報導,吾人可知已有多位司法證明其清白者,公開其深受偵查大公開所帶來的傷害與痛苦,而法務部、高檢署卻一再相信他們的檢察官沒有逾越偵查不公開之界線?
蔡總統任內的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早已要求對違反偵查不公開者嚴予究責。多年來,因違反偵查不公開受懲處者卻屈指可數,筆者以為,正因沒有嚴予究責的包庇文化,讓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的笑話。當你我都認為偵查大公開是笑話,法務部、高檢署如何能繼續置身事外,默不作聲?
誠如台灣第一部台語律政劇《無罪推定》中的台詞――「人民不怕司法犯錯,最怕的就是有錯不改。」偵查大公開不僅侵害人權,更使司法公信力嚴重受損。期盼法務部等權責機關能盡速發布調查報告,更期盼法務部能提出相對應究責機制與改善方式,回應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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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吳春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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