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近日收到社會局通知表示,父親阿雄(化名)生病住院無人照護,要阿德前往醫院善盡照護義務,但阿德表示,父親自他3歲起就未盡扶養義務,又長年賭博,還會偷家中財物,經常不回家,從未給過生活費,都靠母親獨自一人賺錢將他扶養長大,所以拒絕照護父親,並向法院申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得裁准。
判決書指出,阿德近日接獲社會局通知,表示父親阿雄因病住院,需人協助處理,但阿德想起,父親長年沈迷簽賭,經常夜不歸宿,且自他出生後不曾支付生活費,都靠母親工作維持家計,父親還經常盜竊家中財物,多次與母親發生衝突,雖然爸媽後來離婚,但父親卻以探視子女為由,又到家中偷取財物。
直到2005年,阿雄音訊全無、不知去向,長期對家庭生活不聞不問,所以阿德認為他無正當理由盡扶養義務,因此聲請免除,不過阿雄卻堅持,不同意兒子免除扶養義務的請求。
法院調查後也發現,阿雄因病健康不佳,無任何所得收入,2020年起連續3個年度的所得給付總額為零,名下也無其他財產,確實無謀生能力。
阿雄的前妻也證稱,阿雄在小孩3歲時,就沒有照顧,之前她賣檳榔賺錢,阿雄又好高騖遠,做生意失敗,去工廠半年就不做,後來染上賭博惡習,都靠她工作及娘家的親人接濟,後來她與阿雄離婚,他都沒關心小孩或照顧,都是靠她養大小孩。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雄身為人父,在阿德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然阿雄自小孩年幼時起,未盡扶養義務,均賴妻子獨力扶養照顧阿豪,可認阿雄過往無論於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照顧、扶養阿德的情事,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其對阿雄的扶養義務,應予准許。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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