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日再度抨擊台北市政府在「平安新村教保中心」狼師案中的處置不力,指責市長蔣萬安及教育局違反宣示承諾,拖延3個月才正式停聘涉案人員,她並批評教育局以「停職」與「停聘」的文字遊戲混淆視聽,企圖掩蓋處置不當的真相。
許淑華指出,蔣萬安在2024年7月22日公開承諾,一旦接獲幼兒性平事件通報,將「即刻停職、停聘、停止契約,並啟動行政調查」。然而,教育局在8月接獲通報後,僅對涉案狼師採取停職處分,未執行停聘,更未公告相關資訊,無法讓家長及社會知悉事件嚴重性。
「停職只是暫時限制涉案人員的工作職務,但停聘才會啟動公告機制,讓家長與社會了解事態嚴重性。」許淑華強調,教育局刻意模糊停職與停聘的法律區別,是對市長承諾的直接打臉。
許淑華批評,教育局對狼師案的處置明顯緩慢,涉案狼師在9月遭檢方羈押,11月2日遭起訴,但市府竟直到11月21日才正式對狼師開罰並停聘,11月28日才公告狼師姓名。
「毛畯珅閃避監視器的手法仍歷歷在目,3個月內教育局的緊急應變小組到底做了什麼實際措施來保護孩子?」許淑華質疑,市府團隊是否真心關注幼兒安全,抑或僅在事發後草草應對。
許淑華指出,教育局在處理過程中,不僅拖延公告和停聘,還試圖透過社群媒體帶風向,竟還指稱議員造謠。她痛批,「到底是誰在進行政治操作?無心保護幼兒的市府團隊,竟還好意思說自己處理得當?」
許淑華最後呼籲,市府應即刻檢討行政程序中的問題,提升事件處置效率,真正落實對幼兒安全的保護承諾。她說,「蔣萬安必須拿出實際行動,而不是只會喊口號,讓孩子和家長感受到真正的安全保障。」
對於議員指控,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駁斥,強調市府在接獲通報後即刻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並依法採取「停職」等處分,相關行政程序符合規範,並未拖延。
湯志民表示,教育局於8月19日接獲「平安新村」不當管教通報後,8月20日即函文命涉案教保員陳姓狼師停職,並同步展開調查。他強調,停職的法律效果等同於停聘,即涉案人員無法在全市幼兒園、托嬰及其他教育場域任職,是市府保護幼兒的即刻措施。
湯志民進一步指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解聘或終止契約需經行政調查與認定程序。本案於11月11日完成調查後,教育局立即決議對陳姓狼師解聘,並裁罰最重的60萬元罰鍰;另兩名涉案教保員分別裁罰40萬元並禁任4年。他強調,行政調查程序與司法程序(如羈押、起訴)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對於議員指控市府「拖延3個半月才處置」,湯志民指出,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便立即啟動停職處置,同步成立跨局處緊急應變小組,並調閱監視器與進行多場次訪談,發現未通報的其他案件後亦即時展開處理。他批評,議員不當使用「停聘」、「解聘」等法律用詞混淆視聽,缺乏法律專業,抹煞調查過程中的努力與成效。
湯志民也回應議員提及的「經OOO非營利幼兒園」案件,表示教育局已積極調查,並主動聯繫家長與受害幼童提供輔導支援。他透露,教育局已於11月26日獲法院許可,將於12月上旬進行看守所訪談,後續調查報告將儘速完成,並針對潛在受害者逐一清查,不遺漏任何案件。
湯志民指出,市府已於10月核定教育局新增2名專責調查人員,並預計本月再增加2名,以組成專業調查團隊。他承諾未來將強化稽查機制,對幼生保護案件的調查效能進一步提升,確保行政處置快速精準。
湯志民強調,本案行政調查過程中面臨司法程序限制與受害幼童家長不願受訪等困難,但市府已儘全力處理,並嘗試與司法單位合作。
照片來源:許淑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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