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引爆「#MeToo」 范雲、林月琴籲改革現行法規

職場霸凌引爆「#MeToo」 范雲、林月琴籲改革現行法規
職場霸凌引爆「#MeToo」 范雲、林月琴籲改革現行法規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近日基層公務員疑似遭職場霸凌而輕生,引起社會譁然。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2)日偕立委林月琴、民團召開記者會,所有與會者身著黑衣與黃絲帶,為遭霸凌而身亡的公務員默哀,宣示接住職場霸凌被害人。范雲呼籲,行政院人事總處與勞動部痛定思痛,補上現行職場霸凌防治機制中的漏洞,避免悲劇重演。

范雲表示,本次勞動部霸凌事件爆發後,多個公務機關也陸續出現爆料,「#MeToo」陳情遭長官職場霸凌,包括基隆市海科館、台北市社會局,到中央衛福部,都有相關事件;她說,光是昨天下午其辦公室就收到5件霸凌陳情。

范雲強調,當被害人無法申訴,只能由他人或自己將傷痛攤在陽光下接受輿論審查,就代表機制已完全失靈,宛如職場霸凌的「#MeToo」運動,顯示公部門長久以來的沉痾,已嚴重打擊公務員。

范雲指出,事實上,現行公務員職場霸凌並非無法可管,然而僵固的文化、模糊的定義、充滿缺陷的機制,導致被害人不但求助無門,更可能因申訴被秋後算帳,更加不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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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其中必有權力關係,並非一朝一夕造成。」范雲表示,現行人事總處「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規定,事件通報對象為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並要主動通報機關首長,然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此外,「員工職場霸凌處理SOP」中,訂定調查小組由機關指定人員組成,沒有強制要求外部專家參與,可能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

范雲提到,去年修訂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已大幅提升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機制,無論是被害人申訴或從其他員工知悉有性騷情事,雇主都有義務調查或釐清案情,否則將面臨罰則;若最高負責人就是行為人,調查機制也相對完善,解決過去長期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范雲說,現行規範勞工職場霸凌處理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對職場霸凌的定義模糊,即便勞動部出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卻僅能針對雇主是否建制流程做文件審查。她也說,針對公司如何面對申訴、如何調查,都沒有明確規範,若勞工不服,亦缺乏救濟管道;而現行檢查員也無法針對是否有職場霸凌情事作實質判斷,法律形同虛設,完全無法落實。

范雲立即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比照《性平法》等相關法令,改革公務員職場霸凌處理機制,也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強化職場霸凌處理機制,從公務員到勞工,都要能接住職場霸凌被害人,莫再讓類似悲劇重演。

林月琴也表示,針對該起事件,有3點必須重視,第一,職場霸凌就是犯罪行為;第二,國家就是公務員雇主要負起保護的責任;第三,任何人、任何職業、任何權力關係,都不能存在被霸凌的理由。

林月琴強調,另也有2項業務人事總處要立即執行,第一,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第二,盤點公務人員人力彌補缺口。最後,她也呼籲,政府趕快把外部申訴機制建立起來,不要再讓職場霸凌被害人陷入求助無門的處境。

照片來源:范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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