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阿霞(化名)過去就有幫助詐欺、洗錢等前科,結果她竟為了區區400元的利益,在2022年11月、2023年2月又將自己的2組手機門號,賣給詐團成員使用,造成6名受害者被騙153萬餘元,全案經台南地院法官審理,阿霞被依2次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間,阿霞先將自己的一支手機門號交給綽號「小熊」的不明男子使用;隔年2月又將自己的另支手機門號同樣交給「小熊」,而2次交付手機的代價共400元。
小熊在取得阿霞的手機門號之後,分別在2023年3、4月間陸續以兌換獎品、販售演唱會門票等理由,對6名受害者施詐,共得手153萬餘元,其中1名受害者一次就被騙走150萬元。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表示,阿霞過去就有幫助詐欺、洗錢等前科,如今又再犯相同罪刑,可見她的自我克制能力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但至今尚未與受害者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2次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各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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