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護身符」保不了身 警850公里解送通緝婦回台東

過期「護身符」保不了身 警850公里解送通緝婦回台東
過期「護身符」保不了身 警850公里解送通緝婦回台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警分局,日前接獲轄內超商通報,店外有一名婦人不時對經過路人咆哮謾罵,請員警到場協助。員警到場見婦人疑似在街頭流浪已久,查證身分準備協助安置,一查發現50歲林女遭台東地方法院發布家暴案件通緝中;林女突然大叫聲稱有帶「護身符」在身上,出示一張去年竊盜案通緝歸案的證明書,表示自己不是通緝犯,但當場被員警識破逮捕,員警為解送林女到台東地方法院歸案,全程850公里耗用14個小時,成了另類的環島行程。

樹林警分局表示,山佳派出所警員陳昱豪、黃柏傑及陳威寰,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轄內超商通報,店外有一名婦人行為怪異,不時會對經過路人咆哮謾罵;員警到場見到婦人穿著破舊、外型邋遢,似乎在街頭流浪已久,經警員查證身分,發現林婦竟是家暴案件通緝犯。

不料,面對員警詢問,林婦突然大聲嚷嚷帶有「護身符」,就從手上塑膠袋取出一張台東地檢署通緝人犯歸案證明書,表示她不是通緝犯;林婦原想以自稱的「護身符」呼嚨員警不成,但當場被員警識破是前案證明,而將其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

248241102a03

經了解,50歲林婦家住在台東,今年初因不滿母親不願給零用錢,所以以不雅字眼辱罵母親,林母不堪其擾,所以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林婦與母親發生衝突後,就離家獨自乘坐火車北上,四處流浪靠撿食維生成了街友;林婦向警方表示因沒有收到法院送達相關案件文書,所以才沒出庭,也不知道因此遭通緝。

樹林警分局表示,山佳派出所員警完成警詢筆錄後,即駕駛巡邏車由新北市樹林區往東部出發,將林婦安全解送到台東地方法院歸案,返程時因遇大雨,研判東部路況不佳,為行車安全,即轉從西部北上,全程總共耗用14個小時,路程約850公里,成了另類的環島行程。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醉漢公車站前自殘 警消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

大膽竊嫌開瑪莎拉蒂偷鑽石 海山警查緝意外破獲毒品案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1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
pinterest bulk video downloader
pinterest bulk video downloader
1 hour ago

Wow amazing blog layout How long have you been blogging for you made blogging look easy The overall look of your web site is magnificent as well as the 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