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道撿了就丟 駕駛急停理論3男圍毆涉傷害

地下道撿了就丟 駕駛急停理論3男圍毆涉傷害
地下道撿了就丟 駕駛急停理論3男圍毆涉傷害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32歲顏姓男子,日前跑到高雄市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報案,指稱步行經過中正一路地下道時,疑被3名男子聯手毆打。苓雅警分局表示,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涉案車輛,以車追人後,鎖定20歲徐姓駕駛與另外22歲許姓男子、21歲陳姓男子等人。初步了解,徐男開車經過地下道時,懷疑一旁的顏姓男子拿東西丟車子,才會停車理論,雙方一言不合引爆鬥毆事件。已深入釐清案情中。

苓雅警分局表示,日前上午9時58分左右,顏男到派出所報案指稱,在轄內中正一路地下道遭人毆打。員警初步調查,徐嫌駕駛自小客車,載著許嫌、陳嫌2名友人,沿中正一路地下道西往東行,不料經過步行的顏男身旁,突然聽到車子疑似被人丟擲玻璃物品的聲音,於是停車與顏男理論,過程中徐嫌拿出棍棒,另2人則揮拳,涉嫌聯手毆打顏姓男子。

警方表示,深入了解發現,顏姓男子當天疑有喝酒,步行時疑會撿拾路邊物品,隨手丟向路過的自小客車。當時,徐姓駕駛認為顏男對他的愛車丟東西,於是回頭理論,沒想到顏男竟又惡言相向,所以引爆鬥毆事件。

警方表示,全案訊後依妨害秩序、傷害等罪嫌,將徐嫌等3人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而徐嫌開車卻突然在道路上停車,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告發,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至於顏姓男子,涉嫌在交通頻繁道路任意奔跑追逐,足以阻礙交通,依違反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告發,可處500元罰鍰。

苓雅警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停電戶數近5萬戶 台電台北西區:復電率達97%

不願入獄服刑 4案通緝犯見警狂奔被壓制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guest

0 留言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