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湯屋偷拍網站販售外流 士檢起訴偷拍主嫌求重刑

溫泉湯屋偷拍網站販售外流 士檢起訴偷拍主嫌求重刑
溫泉湯屋偷拍網站販售外流 士檢起訴偷拍主嫌求重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北投皇池溫泉傳出偷拍案4男6女被以手機偷拍,士林地檢署指揮警方蒐證偵查,發現自稱「GOGO哥」的林姓男子涉及偷拍,甚至接受色情網路論壇「下單」在雨傘傘柄挖洞裝針孔,拍攝女性裙底,不法所得至少113萬元;檢察官今(11)日偵查終結,依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等罪起訴林嫌,並請法院就被告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同時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及偷拍器材。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嫌犯組成偷拍集團,於110年至113年間,分別在台北市各處,以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的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尋找不知情的被害女子,而尾隨在後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攝錄女性裙底而屬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等性影像。

林嫌或侵入皇池等溫泉場館或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竊錄消費民眾非公開活動及裸身等身體隱私部位之性影像;再將該等性影像自行或委由創意私房偷拍網站之不詳成員進行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透過通訊軟體頻道或該網站等管道,販賣前開性影像,侵害被害女性或民眾性隱私。

士檢指揮刑事局第九大隊第二隊、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以科技偵查方法,從幣流分析發現可疑嫌疑人,繼而調查相關過去的犯罪紀錄、生活狀態,鎖定特定人後依法發動搜索,再將查扣的手機進行數位鑑識,從中分析犯罪手法及集團成員分工過程,檢察官於偵查中並將涉案林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官認林嫌涉犯販賣他人遭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販賣他人遭竊錄性影像、無故侵入建築物及附連圍繞之土地、公然猥褻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起訴林嫌。

檢察官並痛批林嫌罔顧民眾性隱私權及人格權而為上開犯行,其犯罪之手段令人不齒,對被害人等所生之身心危害甚鉅,請法院就被告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同時,林嫌偷拍影像販售之犯罪所得虛擬貨幣經出金換算為新台幣113萬餘元及偷拍器材(包括手機、運動相機)等物,均請法院宣告沒收,以剝奪其犯罪所得及遏止再犯。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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