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當詐團軍師 律師鄭鴻威裁定500萬交保

領隊當詐團軍師 律師鄭鴻威裁定500萬交保
領隊當詐團軍師 律師鄭鴻威裁定500萬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詐騙案,循線意外發現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人,利用擔任詐騙車手辯護人機會,將偵查內容及筆錄內容、檢察官聲押卷證等,以加密通訊軟體傳送回報給詐團,為涉案詐團成員脫罪,台北地檢署5月間起訴後,台北地院裁定繼續羈押鄭鴻威,由於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他向法官表示希望能以具保代替羈押,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法院雖裁定被告提出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但規定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如未能具保,羈押期間自10月13日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起訴指出,鄭鴻威為執業律師,於112年間,加入另案偵辦中的暱稱「銀河車隊─美國」的詐欺集團後,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之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之應對。

鄭鴻威並在詐團成員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的偵查筆錄內容、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騙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之存續運作。

鄭鴻威親自或委由事務所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楊雅涵、黃耕鴻等15名律師分別接案3件到24件,並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或其他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後轉知詐團上游人員。

鄭鴻威收到詐團給予的虛擬貨幣報酬,即利用其友人會計師李昊承提供的銀行帳戶及虛擬錢包,指揮李昊承不定期將收受之款項轉匯至鄭某名下台新銀行帳戶,自112年8月17日起至112年12月1日止之期間,兌換為新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至其合作金庫銀行帳戶內,並轉匯1216萬6500元,李昊承並收取53萬8401元報酬。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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