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京華城案審議內容不法 前都委:柯文哲不應以「不知道」卸責

批京華城案審議內容不法 前都委:柯文哲不應以「不知道」卸責
批京華城案審議內容不法 前都委:柯文哲不應以「不知道」卸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遭檢方聲押,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曾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的曾光宗今(3)日表示,京華城案經歷6年審議,涉及龐大利益,政治人物不應以「不知道」來推卸責任,期間多位委員提出反對意見,強調案情的爭議性,因此主管機關應更加重視這些反對聲音。

曾光宗指出,他於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受聘擔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期間曾參與了京華城案的5次審議會議,其中4次他均出席;初次因不熟悉案情未表達意見,但在隨後的3次會議中,他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申請單位的提案內容不合法且不合理。

曾光宗強調,相關發言內容可在會議紀錄中查閱,2021年後,他已不再擔任委員,因此對該年9月9日第783次會議上通過的20%容積獎勵無法發表意見。

曾光宗表示,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作為主管機關,應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這樣會陷委員不義,並有推卸責任之嫌。他還強調,民間財團有權獲得其合法利益,但不可透過不合法的程序獲取額外容積獎勵,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應該受到有效保護。

曾光宗提醒,都委會委員應秉持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提案,對違反法令或不適宜的內容應勇於提出反對意見。他說,容積獎勵原本是一項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目前台北市及其他縣市的操作過於浮濫,已經產生種種弊端,對都市環境造成巨大負荷,最終由全民買單。

最後,曾光宗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公民教育」機會,讓民眾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與民間財團的角色與責任;對專業界而言,這更是一個「專業教育」的案例,應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他呼籲,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與執行層面進行全面檢討與修正,以減少弊端,確保容積獎勵應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照片來源:取自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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