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市龜山區興建「紐約時上」建案的詰立建設公司,因建案銷售進度不佳,詰立建設的實際負責人許淵清於是勾結地政士及代銷公司、房仲,以不實抬高房屋成交價格的方式,向土銀等10家金融機構詐貸6億6千餘萬元;新北地檢署今(26)日依共同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許某等17人,其他實際、人頭買家90人則分別以支付國庫3萬到5萬元的條件緩起訴。
詰立建設的「紐約時上」建案曾因使用施作夾層及裝潢成住宅之實品屋,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在109年遭公平會裁罰詰立建設80萬元,代銷的玉胤國際60萬元罰鍰。
檢方起訴指出,詰立建設在桃園市龜山區興建「紐約時上」建案,向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該建案土建融貸款。107年5月間,詰立建設實際負責人許淵清因資金周轉之故,陸續向張滄彬、律信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地政士林麗敏商借1億餘元,並約定由張、林承受詰立建設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及擔任負責人或董事,以擔保借款。
到107年8月間因「紐約時上」建案銷售進度不佳,許淵清、張滄彬、林麗敏為儘早售罄取得資金以解銷債務欠款及結清土建融貸款,於是商議由許淵清、張滄彬及從事代銷之玉胤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文彬三方各負責銷售本建案20戶房屋,以不實墊高買賣合約價金、協助買方取得高額貸款手法進行銷售,以減輕買方自備款負擔而增加成交機會,或徵得無承購意願之親友同意無償或有償擔任人頭買方,進行虛假銷售以貸款取得資金。
為加速銷售,張滄彬、林麗齡又聯繫多家房仲業者的業務,以墊高買賣合約價金方式銷售本建案,以維持建案之行情價及詐取貸款利益。
檢方發現,詰立建設公司、代銷公司、房仲業者及本建案買方等參與建案交易的人員,即共同謀議於交易過程中製作不實墊高買賣價金之不動產契約書的店面墊高實際交易價格38%至69%不等之價金,住家墊高實際交易價格8%至64%不等之價金。
人頭買方或部分自備款不足之實際買方,另由林麗敏自行或指示地政士徐峻峰等人以製造買方有繳付足額自備款予建設公司的不實交易金流,而後再持不實墊高買賣價金之不動產契約書或連同偽造之詰立建設有限公司發票憑證向銀行申辦貸款,並辦理建案房屋不實之實價登錄申報作業。
自107年8月迄109年1月間,「紐約時上」建案共計100戶房屋以該等方式銷售並向土地銀行等10家金融機構聯合詐貸了6億6361萬元,部分房屋於取得房屋貸款過戶後,隨即再以墊高之房價轉售牟利。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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