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高虹安誣告10月徒刑惹議 判決書內容網友轟「污辱智商」

判高虹安誣告10月徒刑惹議 判決書內容網友轟「污辱智商」

判高虹安誣告10月徒刑惹議 判決書內容網友轟「污辱智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一審法院判決高虹安誣告罪,處10月有期徒刑,引發法律界和社會大眾的強烈質疑。根據網路論壇Dcard「法律人」版的討論,許多留言認為,該判決書中的理由與誣告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判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受質疑。

誣告罪的核心要素在於「捏造事實」意圖使無辜者受到刑事追訴,若指控事實並非完全虛構,則難以構成誣告罪。醫師蘇一峰在其社交平台上貼出Dcard「法律人」版的討論截圖,指出:「高虹安的判決結果連法律人都不挺,端出這種判決,綠色恐怖大家自己小心了!」

該判決書中的理由遭到強烈批評,網友們紛紛表示,這判決以為台灣人智商都不到70,高提出有利自己的證據怎麼會被認定意圖誣告?誣告要件根本不構成,抄襲與否根本不能由法官決定,應該交由學術機構判斷?誣告本來就很難成案,這次可以成案真的蠻怪的,對於高虹安的主觀意圖,地院的論述確實有點過於直截了當就認定故意,真是污辱台灣人智商的判例。

討論中,批評聲音不斷,更有留言指出:「這樣的判例如果成立,未來所有與學術抄襲相關的判斷是否都能引用此案例?」其他留言則將該判決形容為:「移花接木的判決理由。」、「根本在模糊焦點,就先射箭再畫把,沒理由硬找理由。」、「製造寒蟬效應。」、「法律讀越深越瞧不起法律人。」此外,也有網友諷刺地說:「連學校都說沒抄襲了,台灣法官還說有抄襲,真的很可笑。以後理組生碩博論文口試的時候,記得找一位法官來口試。」

照片來源:律師葉慶元臉書截圖

律師葉慶元日前也質疑:「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他分析,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針對「陳時奮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變成「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他揶揄:「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

照片來源:醫師蘇一峰臉書截圖、律師葉慶元臉書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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