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直昇機逃陸片表「忠誠」 7現、退役軍官共諜高院重判

拍直昇機逃陸片表「忠誠」 7現、退役軍官共諜高院重判
拍直昇機逃陸片表「忠誠」 7現、退役軍官共諜高院重判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陸軍航特部601旅中校謝孟書等7名現、退役軍官,受陸軍退役軍官陳裕炘吸收,洩漏我國漢光演習等軍事機密給中共,還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的心戰影片,甚至教唆駕駛「 CH 47 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依涉犯貪污、洩密、違反國安法等罪,分別判刑1年6月到13年。可上訴。

高院的判決為,蕭翔云判處有期徒刑13年、謝孟書有期徒刑9年、謝秉成有期徒刑8年、何信儒有期徒刑7年4月、康奕彬有期徒刑7年2月、洪睿洋有期徒刑7年、陸駿方有期徒刑5年6月及劉立齊有期徒刑1年6月、吳志鵬無罪。逃亡大陸的共諜陳裕炘則發布通緝。

台灣高檢署表示,將於收受判決理由後,將就量刑及無罪部分審慎研議提出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陸軍退役軍官陳裕炘為取得臺灣軍事情報,與蕭翔云接觸,以支付工作費為對價,要求引介現役軍人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蕭翔云於110年8、9月間應允,陸續吸收謝秉成、康奕彬、何信儒加入中共工作組織。

蕭翔云等人除將軍事機密交付陳裕炘外,並將康奕彬、何信儒提供的部分軍事、國家機密交付陳裕炘,蕭翔云本人收受賄賂共計新台幣62 萬元,另交付賄賂給康奕彬、何信儒各70萬元60萬元。

謝秉成經蕭翔云介紹與陳裕炘接觸後,於111年底至112年3月間,陸續吸收洪 睿洋、謝孟書、陸駿方加入中共工作組織,將洪睿洋、謝孟書提供之部分軍事、國家機密或公務上應秘密文書交付陳裕炘,及向陸駿方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

謝秉成還教唆謝孟書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並交付賄賂予洪睿洋44萬6000元、謝孟書55萬6000元及泰銖4萬元、陸駿方1萬元。洪睿洋、謝孟書、陸駿方經謝秉成吸收加入組織,就為收受賄賂收集公務上應秘密文、軍事上應秘密文書交付謝秉成。

謝孟書並研擬計畫,為陰謀投敵之行為,陸駿方另依謝秉成指示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心戰影片,敘述服役單位、職稱等,表彰願意投降中共解放軍之意。劉立齊於112年5月20日利用值班機會,將無閱覽權限之軍事機密攜入值日官寢室,以此方式刺探軍事機密。

高院合議庭指出,兩岸關係不僅關乎雙方利益,更牽涉亞太地區情勢與全球安全,於此同時,臺灣內部主體意識與中國大陸統一意識形成差距,使兩岸關係持續緊繃,中國政府對於臺灣之文攻武嚇不曾停歇,值此臺海關係緊張之際,雙方政府對於軍事國防機密或重要情報,莫不極盡保密能事,步步為營。

謝秉成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竟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居間交付賄賂,蕭翔云、康 奕彬、何信儒、洪睿洋、謝孟書、陸駿方、劉立齊行為時更是現役軍人,受國家栽培,深諳軍事機密攸關國家安全與利益,縱係未經核定之資訊,亦與軍情相關, 竟為金錢或身家安全所誘,甘為大陸地區刺蒐軍情組織,造成重要機密外洩。

謝孟書更陰謀投敵,陸駿方配合拍攝心戰影片,其等行為均違反效忠國家,保國衛民,確保國家安全之法定職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臺灣人民福祉,7人洩密之期間、交付文件之機密屬性、數量、獲利對價,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到19年。

照片來源:翻攝自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臉書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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