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丸子竟加了「豬、雞、魚」! 北市揪2產品根本不素、最重罰300萬

素食丸子竟加了「豬、雞、魚」!   北市揪2產品根本不素、最重罰300萬
素食丸子竟加了「豬、雞、魚」!   北市揪2產品根本不素、最重罰30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素食造假!台北市衛生局今(20)日公布最新市售素食食品專案抽驗計畫結果,在北投「阿玉素食」跟松山「張阿姨蔬食」抽驗到的「小麥藥膳丸」、「塔香燒球」,分別驗出有豬、雞、魚等動物性成分,不但摻葷,甚至還含有洋蔥,也不符合五辛標準,來源廠商全來自嘉義縣的「御之軒食品行」,已移請嘉義縣衛生局查處,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這一次抽驗地點包括台北市素食餐廳、素食批發零售業者、傳統市場、連鎖超市或超商等,檢驗動物性成分(牛、雞、豬、魚、羊)及植物五辛成分(蕎、蒜、洋蔥、蔥、韭)並查核產品素食類別標示或宣稱,共計抽驗30件素食食品,結果2件產品均檢出動物性成分及植物五辛成分。

違規的產品是在阿玉素食(北投中繼市場133號攤)抽驗到的「小麥藥膳丸」,檢出動物性成分豬、雞陽性,五辛洋蔥陽性;另外張阿姨蔬食抽驗到的「塔香燒球」,同樣檢出動物性成分豬、雞、魚陽性,五辛洋蔥陽性。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雖然稽查人員是分別在北投跟松山抽驗,但巧合的是,抽到不合格的上述這兩項產品都來自嘉義縣的「御之軒食品行」,已移請嘉義縣衛生局後續辦理,若經查違規屬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如果涉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同樣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分製造業者4萬至4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為讓產品有更好的味道或口感,素食食品製程中,可能添加動物組織,或因生產線有葷食產品而致交叉污染,或其使用的添加物含有動物組織,如動物膠、魚漿或肉漿,導致所生產之素食有摻葷情形,業者應留意原料使用,並清楚於產品標示中揭露產品成分或過敏原資訊,以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素食餐飲店家或素食製品進貨商應自主檢驗或慎選合格來源廠商,以確保產品品質。同時呼籲製作素食加工品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良知,於加工過程及食材的選擇均應符合素食原則,不可添加動物性成分之食材、亦不可過量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應依衛生福利部102年9月10日公告修正之「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於包裝上顯著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等字樣,若食材有添加動物性之成分應標示清楚,以利民眾選購參考,並避免危害素食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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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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