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奧運轉播費用惹議 葉元之、學者籲政府組「奧運轉播國家隊」 出資購權

【有影】奧運轉播費用惹議 葉元之、學者籲政府組「奧運轉播國家隊」 出資購權
【有影】奧運轉播費用惹議 葉元之、學者籲政府組「奧運轉播國家隊」 出資購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胡照鑫、林佑威、蔣銘葇/台北報導

巴黎奧運落幕,台灣民眾觀看奧運轉播需付費的問題引發廣泛討論。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今(14)日與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莊伯仲、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在下屆洛杉磯奧運之前,主動出資購買轉播權,與各大平台合作,組成「奧運轉播國家隊」,讓全民能隨時隨地觀看奧運賽事,為國家選手加油。

葉元之表示,政府在巴黎奧運中補助8000萬元給媒體購買轉播權,卻未能讓全體民眾方便收看,這點應該檢討。他主張,未來的奧運賽事應由政府出資購買轉播權,這筆約5億元的費用應被視為投資,而非支出。葉元之指出,香港、日本等國家已連續多屆由政府出資購買奧運轉播權,這不僅能促進國民運動風氣,還能刺激相關產業的發展,如運動彩券、運動商品銷售和觀光業等。

莊伯仲表示,期待在下一屆洛杉磯奧運之前,就可以達到由政府出面整合,全民普及收視的新氣象,莊伯仲建議,為了解決四年後洛杉磯奧運的轉播問題,政府應該加大投入,並鼓勵業界團結合作。他提出兩種方式,第一比照香港、新加坡及中國大陸模式,是由政府出資,取得轉播權,第二種方式是由政府出面整合國內所有有興趣爭取轉播權的業者組成聯盟,合作競標奧運轉播權。他分析,如果轉播權利金為5億元,政府可以補助其中的2.5億元,剩餘的費用由各家業者分攤,這樣不僅減輕了單一業者的壓力,也能確保轉播權利的公平分配。

他舉新加坡和中國大陸為例,民眾能以免費收看奧運賽事,有其規劃和商業模式,政府出面取得授權後,主要以廣告收益和電子商務回收,這些經驗值得台灣參考。

莊伯仲也指出,奧運轉播應該避免被資本雄厚的媒體壟斷,他說:「國際奧委會(IOC)授權轉播時特別強調,為了符合賽事精神,必須在無線頻道進行大量轉播,以防止少數媒體壟斷這一全球性體育盛事。」

賴祥蔚則指出,奧運轉播不僅僅是單純的娛樂賽事,這背後更牽涉到政府對體育政策的重視程度。他強調:「強國必先強種,奧運轉播應該是政府主導的事務。」賴祥蔚進一步舉例,英國的英超聯賽轉播模式值得借鏡。根據英國通訊管理局(Ofcom)的規定,獲得英超轉播權的單位必須確保授權其他媒體及平台(Must supply),並且必須在授權條件上公開透明,確保重大運動賽事能夠普及被轉播。他強調,台灣在奧運轉播方面也應該採取類似的做法,任何獲得奧運轉播權的機構都應該提交報告,證明其在再轉播過程中的公開透明與公平性。

葉元之在記者會中建議,運彩公司已經貢獻超過400億元給運動發展基金,可從基金中撥出5億元購買奧運轉播權,絕對是值得的投資。他並且呼籲,政府應出面整合業界組成「奧運轉播國家隊」,讓奧運賽事真正走入每個家庭的客廳,讓台灣各地民眾都能為奧運選手加油,這才是給國家選手最好的支持。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蔣銘葇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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