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去年欲迎娶越南籍新娘,但前後花費台幣共50萬元後,卻仍無法將新娘帶回台灣,於是將賴姓女媒人告上法庭,並求償所有損失,但法院審理時發現,吳男之所以無法將新娘帶回台灣,是因為他未依照規定完成相關流程,而且花費的50萬都是用在婚禮上,因此駁回吳男訴求。
判決指出,去年3月20日,吳男與媒人賴女達成協議,欲前往越南迎娶新娘,包括來回機票、住宿、迎娶各式花銷等、前後共花費約50萬元,但卻無法將新娘帶回台灣,吳男將一切責任都歸咎於賴女,提告求償50萬元。
而賴女對於指控反駁,她表示,根據規定,男方在結婚後的半年內必須要前往越南3次,還要有相關的紀錄,但吳男婚後只到過越南2次,且並未完成相關流程,吳男花費的50萬元全用在婚禮流程。
法官審理時也發現,吳男與越南籍配偶確實有穿婚紗並進行結婚儀式的情況,雙方也有配戴金項鍊,這些金錢已經用於婚紗和喜餅等,金項鍊還是吳男贈與女方,因此,法院駁回吳男的求償訴求。此案可以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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