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遭家暴父罰跪街頭 監院糾正台北市府、促衛福部重視精神暴力問題

母子遭家暴父罰跪街頭 監院糾正台北市府、促衛福部重視精神暴力問題

母子遭家暴父罰跪街頭 監院糾正台北市府、促衛福部重視精神暴力問題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監察院今(29)日表示,北市府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與行為人權控關係致其無法出面求助,確有未當,因此通過糾正北市府,並促請衛福部應強化重視涉及經濟剝削、羞辱、目睹暴力等看不見傷痕的精神暴力問題。

監察院也同時促請衛福部,檢視社安網酒癮戒治相對應資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監院說明,該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件,據媒體報導已非第一次發生,監察委員葉大華對此立案調查發現,北市府雖於案發後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實際上案家自106年起即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該府也開案提供服務。其中,110年案母即已有4次成人保護通報,但111年結案後,案家仍持續有相關保護性通報案件,皆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早於110年7月開案時即發現案父有飲酒後施暴問題,但稱暴力主因屬權力控制議題,所以處理重點以逐步培力案母自立生活準備、脫離暴力環境為主。然案母向監院證稱,110年11月及12月成人保護通報及聲請保護令,皆因案父酒後引發家暴事件,家防中心卻遲未就案父飲酒議題積極處置,遲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才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

調查報告表示,家防中心僅電訪到案母一次後經多次聯繫均未果,卻未見積極運用電話聯繫以外方式,蒐集、查詢取得案家更多資訊,或與社安網絡成員商討聯訪以確認案母人身安全,便以案母肢體暴力程度低,案母有求助能力且知悉求助管道故評估結案,忽略案母因案父權控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其不需要協助,顯見北市府作為確有未當。監察院衛環及司獄聯席委員會於7月17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並就上述違失糾正北市府。

葉大華表示,據台北市家防中心109年統計,「聯繫未果」案件占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再被通報」案件的65%,顯示此類失聯個案需有更積極作為。本案實突顯出家庭暴力被害人「聯繫未果」的結案指標,可能未必能反映被害人實際情況與需求,實務上雖存在被害人拒絕服務情形外,也可能遭相對人權控致未能與外界取得聯繫的可能性。

因此,衛福部應以本案為借鏡,協助地方政府就家庭暴力被害人失聯案件處理方式,研議與重大兒虐、保護性案件、失聯後再通報率等資料進行勾稽、分析,建立客觀性結案指標,並就實務現況定期檢視、修正,發揮防治之效。

葉大華說,案母雖有多次成人保護通報,然經台北市政府警政及社政單位檢視各次通報評估後,皆未達「家暴法」依職權代為聲請緊急保護令要件,等到112年3月民眾拍照舉報後始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並進行安置,母子3人方脫離家暴陰影,更加突顯本案案家問題與需求複雜,雖未達人身安全高風險程度,然其遭受精神暴力實有賴公權力強制介入。

葉大華認為,衛福部應加強重視看不見傷痕之精神暴力,包括經濟剝削、羞辱、目睹暴力)問題,當案件未達兒少保護或成人保護安置要件時,但家庭確實存在相對人個人議題,如酒後引起暴力行為、精神疾病等議題,進而反覆施暴,宜研議相關工作指引或修正法令,讓第一線工作者有更明確判斷基準,據以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以使相關資源、服務能更早介入。

葉大華強調,實務上亦不乏如本案被害人提出保護令聲請,又撤回後仍反覆受害的情形,宜有中介機制,確保其瞭解撤回的效果,以利評估被害人所處風險或所需的資源。

另外,調查報告也指出,國內缺乏加害人處遇跟酒癮戒治服務,所以衛福部宜通盤檢視社安網酒癮戒治相對應資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照片來源:翻攝汽車專家林大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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