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15歲少女小可(化名),2年前和3名男性友人到摩鐵大混戰,其中一名陳姓少年還拿手機將全部過程拍下,小可母親事後發現女兒竟做出如此荒唐事,將3人告上法院,並對陳姓少年及其母親求償20萬,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判陳姓少年與陳母需連帶賠償小可10萬元、賠小可母親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10月23、24日間,陳姓少年夥同江姓、黃姓友人共3人,邀約當時年僅15歲的少女小可上摩鐵,結果小可非但未拒絕,一行人進房後,她還輪番與3人激戰,而陳姓少年還拿手機攝影。
全案審理時,陳姓少年辯稱「我沒有做,為何要賠償?」不過其友人江男證稱,當天他原本和陳、黃3人聊天,後來陳要他去載小可,又提議上摩鐵,小可也表示「隨便都可以」,一行4人才騎兩輛機車到一間摩鐵。
江男說,當時進房後大家就各脫各的衣服,小可先和他無套發生關係,但都還沒結束,做到一半時小可又找黃、陳兩人發生關係。黃男證稱,3人和小可嘿咻時都沒戴套,後來因為房間時間超過,他們還加錢。
法官認為,江男、黃男在警詢時,雖對3人與小可發生關係的順序描述不同,但對主要情節描述一致,判定陳和小可合意性交,並拍攝小可和其他人在棉被裡激戰畫面,已侵害小可性自主權和隱私權,也讓小可母親對女兒的遭遇感到心疼焦慮,要費更多的心力輔導、教養,侵害她的監護權。
審酌案發時陳姓少年未滿18歲,目前又在接受感化教育,之前在工地工作,每月收入2、3萬元,陳母無工作在家照顧小孩,判母子倆要連帶賠償小可10萬元、賠小可母親5萬元。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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