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兄弟象「一代鐵人」王俊郎外遇 分妻財產未果反遭求償60萬

中職兄弟象「一代鐵人」王俊郎外遇 分妻財產未果反遭求償60萬
中職兄弟象「一代鐵人」王俊郎外遇 分妻財產未果反遭求償6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有著中華職棒兄弟象「一代鐵人」封號的王俊郎,被妻子踢爆婚內出軌多年,還與小三公開調情,在外讓學生稱外遇對象為師母,因為妻子賣掉名下房產,王還將妻子告上法院訴請離婚,全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判王要賠償妻子60萬元。

判決指出,王俊郎主張他與妻子結婚後,購買台南市1棟房地產,登記在妻子名下,妻子出售獲得658萬5247元,而他匯給妻子家庭生活費等存款共130萬3753元,合計788萬9000元,均被妻子提領一空,要求平均分配這筆金額。

妻子則表示,她與王在1986年結婚,於2002年民法親屬編修正公布前,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王當時在龍潭棒球園區工作,擔任園區内主棒球場、室内棒球場及羽球館營運經理,有穩定收入,因此認為王要求剩餘財產分配329萬2623元,應屬無據,且房地產是被贈與登記在她名下,另外,妻子也爆出,王在婚內與小三外遇,在外還讓學生喊小三師母。

妻子指出,她是在臉書搜尋發現王外遇,王稱呼小三「老婆」,並與小三公開調情、單獨出遊、以及出席謝師宴,還共赴中國旅遊,而小三明知王為有婦之夫,卻任人稱呼其為「師母」、「恩愛夫妻」等,且有兩人共同飲食相依偎親密照片多張。

法院認為,王俊郎婚外情,對多年辛苦持家、無怨無悔的妻子來說是相當大的打擊,應賠償妻子60萬元;扣除妻子請求抵銷剩餘財產分配所應給付的139元後,王俊郎應給付59萬9861元。

對於王俊郎也曾請求離婚一事,法院認為王俊郎與小三有逾越一般異性友人交往分際行為,未謹守婚姻忠誠務,王俊郎對婚姻破裂為主要可歸責者,判決敗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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