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西瓜刀、瓦斯槍衝撞總統府 男子被罰5000元確定

帶西瓜刀、瓦斯槍衝撞總統府 男子被罰5000元確定
帶西瓜刀、瓦斯槍衝撞總統府 男子被罰5000元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廖姓男子以「希望總統為女性發聲」為由,帶著西瓜刀、瓦斯槍駕車衝撞總統府前鋼製花臺並下車朝總統府咆哮,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廖男移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5000元,廖男不服抗告,北院合議庭理後,認廖男已是第2次衝撞總統府,廖男在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之意圖甚明,駁回他的抗告。全案確定。

廖男是在去年11月12日上午10時駕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與凱達格蘭大道路口處時,當場衝撞總統府前鋼製花臺並下車朝總統府咆哮,隨即駕車逃離現場,員警在貴陽街上攔停廖男,並從他的車上查獲瓦斯槍、西瓜刀各1把,廖男承認攜帶瓦斯槍、西瓜刀防身,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北院。

簡易庭審酌送事證,認西瓜刀為金屬製品,質地堅硬,刀鋒部分明顯可見甚為鋒利,如持之傷人,足以對人之生命及身體之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自屬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廖男如遭受生命、身體健康之恐嚇脅迫,可循司法途徑尋求協助,而不是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做為以暴制暴之私鬥解決紛爭所用,裁罰廖男5000元。

廖男抗告主張,他感受到臺灣很多家庭不完整,所以來開車總統府衝撞花臺,想引起工作人員注意,幫他表達給蔡總統知道,希望總統為女性發聲,車上攜帶西瓜刀與瓦斯槍,是為了防身。

廖男另辯稱,因未能控制個人情緒,造成浪費國家資源深感歉意,瓦斯槍原本就放在他的小客車後車箱內,心想是玩具槍所以沒順手丟棄,西瓜刀則是其母親作生意切西瓜請客用的,因生意場所已拆除,所以原本要拿回家;他目前生病休養中無法賺錢養家,生活困難,不想造成母親負擔,故還請法官體諒。

合議庭審理發現,廖男已經是第二次駕車前往總統府,且廖男先後二次前往總統府均有試圖駕車衝撞管制區之舉動,足以認定廖男主觀上已有在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之意圖甚明。廖男隨身攜帶西瓜刀與瓦斯槍等行為,顯已逾該等物品通常使用之目的及範疇,且對公共秩序之危害亦非輕微,且對帶刀、槍的原因、目的前後已彼此矛盾迥異,

合議庭認為,依一般社會認知,前往政府機關陳情本是人民依法行使權利,更無駕車衝撞政府機關與攜帶具殺傷力刀械、仿真槍枝等物品前往之必要。所以廖男的辯詞核與卷內事證及事理常情均有違,駁回其抗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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