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超徵」是人民的納稅錢 應該還給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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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虔/海外行銷

在財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協調與合作至關重要。在近日的立法院財政質詢會議中,羅明才與張智倫兩位立委針對「超徵稅收還民」提出了具有建設性的建言,不僅體現了他們對民眾利益的關切,也展現了他們對公共財政的深思熟慮。

首先,羅明才委員在質詢中強調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他指出,22縣市財政局代表的發言均透露出地方財政的嚴峻現狀:台北市的基層建設需求、新北市的人口多建設支出大、新竹縣和南投縣的財政缺口等,這些都表明了地方政府普遍缺乏資金的問題。羅委員指出,總計財政需求不超過兩千億,呼籲超越政黨分歧,集中資源解決問題。

羅委員進一步質詢主計長陳淑姿,去年的稅收超徵約三千億,建議每人普發現金一萬元。這種針對超徵稅收的再分配,是體現政府對民眾利益的重視,但是主計長卻一心要挹注台電虧損,挪移超徵款,完全沒有依法執行。

同樣值得肯定的,還有專業會計師背景的張智倫委員在質詢中的表現。張委員指出,過去兩年稅收超徵的數字令人矚目,財政部長莊翠雲回應,未考慮發放現金,張委員進一步質疑,超徵稅收應該還給全民,並特別針對地方統籌分配款的分配提出疑問,新北市在人均統籌分配款中在六都與全台22縣市中都是處於最低,要求改善這一不合理現象。

張委員還提到營業稅超徵應100%還稅於民,他指出當時不管是蘇貞昌或是賴清德當行政院長時,還有開一個記者會,張委員就稍微得知,有透露出來要把營業稅做一個修正,要還稅於民。財政部莊翠雲部長回應,營業稅曾是地方稅,調整比例需待分配公式計算結果出來後再討論。

筆者查閱報導,在2006~2007年連續兩年稅收超徵時,隔年(2008)在野人士都提出,超徵稅收必須退還給人民:其中現任總統時任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曾表示,財政赤字不能當作反對退稅的藉口,更何況去年政府財政賸餘有新台幣700多億元,總統馬英九應放棄擴大內需的預算,將500餘億元經費用退稅方式協助社會邊緣家庭。國家退稅也是經濟政策,經費由前一年的歲計賸餘支出,比方:南韓前一年歲計賸餘有一兆韓元,就退稅給中下階層的家庭。

筆者以為,被超徵的錢是向百姓多收的稅金,有何理由不退還給繳稅的百姓呢?反而讓財政部將超徵的稅收以恩施私下轉給各地方政府,根本是違法挪用!國人應更樂見賴清德總統能實踐2008年提出的「超徵還民」政見。

筆者有感,政府在制定財政政策時,是否更應該深入民間接地氣,充分考慮於立委殿堂中提出的建言,不僅要平衡各方利益,更要實現財政資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此外,財政政策的核心應該是為了改善民生、促進發展,而非將大筆資源都挹注中央。

羅明才與張智倫立委的質詢,為我們展示了如何從公共財政的角度出發,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切實解決民眾的實際問題。我們期待政府能夠充分考慮這些建言,讓「超徵稅收」真正惠及每一位民眾,為台灣的繁榮和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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