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人妻求助婆婆取暖 「我也是別人的小三」勸媳婦接受

丈夫外遇人妻求助婆婆取暖 「我也是別人的小三」勸媳婦接受
丈夫外遇人妻求助婆婆取暖 「我也是別人的小三」勸媳婦接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因老公外遇,向同住一起的婆婆訴苦,結果婆婆卻說「我自己也是人家的小三,這是王爺(指神明)在考試。」要媳婦接受,婆婆並下跪要媳婦留下來同住,還要求不准讓小孩改姓,不然「祖先不會放過你」。人妻後來離婚並將婆婆告上法院,求償30萬元。士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婆婆並無侵權行為,判人妻敗訴。

判決指出,該名人妻婚姻期間和婆婆同住,而婚姻期間,丈夫對她有多次家暴行為,甚至還外遇,人妻向婆婆求助,婆婆反勸她「現在外遇是正常的事情」,還自稱她自己也是別人的小三,要她接受丈夫外遇行為,人妻無奈之下,去年3月和丈夫離婚。

該名人妻表示,她的前段婚姻中,前夫也是外遇,沒想到婆婆竟要她檢討自己,不然為什麼兩段婚姻老公都外遇,婆婆更過分的將媳婦和兒子的前女友做比較,然後對她多有批評。

婆婆還擔心媳婦若離婚後帶走小孩,小孩會從母姓,竟恐嚇媳婦「妳可以把小孩帶走,但如果敢改姓,我們家的祖先不會放過妳。」還對媳婦下跪情緒勒索,要求她繼續留下來同住。

人妻認為,婆婆不僅辱罵她,還用長輩、神明、祖先等名義威嚇她,已侵害她的名譽權和自由權,讓她感到莫大的痛苦,提告對婆婆求償30萬。

全案審理時,婆婆認為媳婦在婚姻期間常吵架,對她也不禮貌,甚至常藉口在三更半夜要帶子女離家,鬧得整個家都不安寧,媳婦隨時都在錄音錄影,而她年紀大了也不會對媳婦做什麼事,且家事都是她在做,她過得更痛苦,媳婦求償沒有道理。

法官認為,婆婆提及「現在外遇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等語,只是針對外遇和當小三等議題,分享自身的人生經驗,並沒有要求媳婦接受兒子的外遇行為,也無證據顯示婆婆指責、批評她。

另外婆婆不希望子孫改姓,僅為發表看法,且一般人並不會因長輩說「祖先不會放過妳」,就心生畏懼,判婆婆沒有侵害媳婦的權益,全案敗訴,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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