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通訊軟體現已成為勞資雙方溝通業務的工具,不過許多受雇者下班還接到雇主交辦工作的訊息,形成另類加班。為保障教師「離線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9)日呼籲教育部,同意「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台北市政府重申去年首創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
全教產表示,接獲基層老師反應, LINE早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接到家長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回應,也是另類加班;由於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既屬下班時間做的事,又已付出勞務,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加班費。
目前六都中僅台北市、台中市有函釋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相關規定,例如:「台北市教育局於110年4月1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揭示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的補償機制,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台中市教育局於109年9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揭示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公差處理方式,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
全教產指出,這些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規定,侷限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加班費常是看得到卻領不到。
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待命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加班出勤要有打卡或紀錄。
全教產表示,任何1個電磁紀錄應都可以是出勤紀錄,起訖時間應就是加班時間,目前已成為親師間溝通工具的通訊軟體,例如LINE等也有這些電磁紀錄,即可當作加班時間的證據;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這一類的加班費,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維護教師權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攝、Microsoft Bing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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