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事件,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0)日表示,若經判決有罪或緩起訴處分確定者,直轄市主管機關應對其實施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輔導教育,黃案件接下來就會進到北市府的執行端,北市府不該輕輕放下。
台北市警察局資料從111年至113年查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被害兒少人數就高達298人,111年117人、112年166人次有逐年上升的現象,顯示兒少犯罪案件是要加強防堵對象。
「這些未成年受害者承受的傷害,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永久傷疤。」許淑華表示,在中央不斷修法加強防堵的前提下,末端的執行卻出現督導怠惰的現象。
許淑華指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自法院或檢察機關通知需要施以輔導教育的案件數自111年起就有24件、112年22件、113年1到3月4件,後續依照條例規定,社會局就要接續執行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輔導教育,且需要按次紀錄。她質疑,這些社會矚目的兒少案件,社會局卻沒系統性的整合輔導紀錄。
許淑華表示,依據條例,台北市政府自行制定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統一裁罰基準中,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之圖畫語音等行為,居然還給與裁量空間,施與最輕罰的罰鍰。
「勿讓黃子佼繳1萬元罰鍰再上課就沒事。」許淑華認為,不論犯罪者會受到何種刑罰,行政罰就是市政府維護兒少權益的態度跟手段,身為3寶爸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更應該以最嚴格的判斷標準來裁罰。
許淑華強調,北市政應重新評估並提高對於持有兒少性影像的裁罰標準,明確表達捍衛兒少權益的立場,社會局也要有系統性的整建追蹤這些犯罪者的輔導教育。她說,實施更有效的「通報系統」,讓教育、警政、社政單位能夠共同守護兒少安全。
照片來源:北市議會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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