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抱你睡喔」 前議員黃郁芬外遇小王判賠40萬

「好想抱你睡喔」 前議員黃郁芬外遇小王判賠40萬
「好想抱你睡喔」 前議員黃郁芬外遇小王判賠40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創始成員之一,曾任立法委員林昶佐國會辦公室助理的前台北市議員黃郁芬,被符姓丈夫發現她與謝姓行政助理間「好想抱你睡喔」等曖昧對話,雙方甚至共同到溫泉飯店共處4小時,向謝某起訴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6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謝某賠償40萬元。可上訴。

符男起訴主張,謝男是其妻黃郁芬的選舉專員,對黃的家庭甚為明瞭,他查看黃郁芬手機内Instagram社群軟體對話紀錄,發現黃郁芬與謝男在111年12 間有「能被你喜歡真的很幸福」、「如果可以靠著你睡那就好了」、「好想抱你睡喔」、「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很害羞不然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有時候會很想念那天早上」、「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等曖昧對話。

符男指出,2人曾於111年12月23日前某日共度一晚,黃郁芬並拍攝多張謝男沉睡中或甫甦醒的照片,同月26日又共赴金山區海灣溫泉HOTEL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向他自承與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謝男造成他的婚姻破裂,更使他人際關係尷尬窘迫,就算他結束婚姻關係也難以完全回復先前之平靜生活,所受精神痛苦更為廣泛且深刻,從112年1月起多次前往身心科診所就診並服藥,且必須固定接受心理諮商,請求損害賠償60萬元。

被告謝男則辯稱,他因與黃郁芬的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於111年12月13日至15日間與黃郁芬及其他議員辦公室員工前往宜蘭舉行員工旅遊,並非與黃郁芬單獨前往,更無同床共眠。

謝男並辯稱,他得知黃郁芬喜歡看海,於111年12月26日邀黃前往新北市某家觀光農場參觀,並在金山地區用餐,由於選舉失利,黃郁芬仍顯沮喪之情,他一時心動,便擁抱及親吻黃郁芬,然並未有更進一步身體接觸。之後黃郁芬即主動向他表示不再私下碰面、傳送訊息,他與黃郁芬已經絕少往來,亦無再為侵犯符男權利的行為。

謝男更表示,配偶權之概念已不存在,且婚姻關係存續中,必須保持忠誠之義務人,應為配偶而非第三人,因此符男沒有理由向其求償。

法官的判決則打臉謝男,認為他未顧及黃郁芬是符男配偶,即與黃郁芬任意相互表達愛意,進而為擁抱及親吻等行為,顯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下之朋友社交往來之界線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符男依此主張被告侵害其配偶權自屬有理由。

法官更在判決中導正謝男的配偶權觀念指出,「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係為維護配偶間之人格倫理關係,實現男女平等原則,及維持社會秩序,應受憲法保障」、「婚姻不僅涉及當事人個人身分關係之變更,且與婚姻人倫秩序之維繫、家庭制度之健全、子女之正常成長等公共利益攸關」、「婚姻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經大法官解釋文及理由書揭示明確。

法官強調,即使釋字第791號解釋雖宣告立法者為保障夫妻間之忠誠義務所制定刑法第239條通、相姦罪之規定違憲,但並未否定婚姻關係中,夫或妻之一方對他方之「基於配偶身分法益」已不復存。所以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即屬民法債篇侵權行為規定所保護之法益之一,受害配偶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配偶及共同侵害之第三人,自得依民事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損害賠償,判謝男賠償符男40萬元。

照片來源:翻攝自台北市議會雲端議事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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