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專題3-3】新國會強化立委職能  推「藐視國會罪」不讓官僚繼續囂張

【羅智強專題3-3】新國會強化立委職能  推「藐視國會罪」不讓官僚繼續囂張

【羅智強專題3-3】新國會強化立委職能  推「藐視國會罪」不讓官僚繼續囂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被媒體詢問到「打算在立法院推動什麼」時,表示最急的是國會改革,立委不能是橡皮圖章、黨意立委,尤其是執政黨,否則立院基本上沒什麼價值跟功能,而國會改革裡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強化立委職能。國民黨改革主張包括5大主張,包括國會陽光法案修法;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成常態;各獨立機關乃至行政首長的人事任命及解任應受國會強力監督;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訂藐視國會罪。

羅智強指出,3黨不過半會有兩大戰場,傳統「監督戰場」上,國民黨跟民眾黨會良性競爭;另一個是「改革戰場」,以前民進黨過半又很凶悍,根本不理在野黨,導致改革不太有可能性。他說,現在3黨不過半,有些議題就出現推動改革的可能,這是一個新時代,會有改革利基點出現,過去多年高唱入雲的國會改革,在新屆期的立法院很可能落實。

他說,國會將有動力做一些利益迴避、公開透明相關法制端的改革,強化立委的民主制衡職能,才有辦法推動各種改革、強化監督力道。他說:「強化、健全化國會職能,有點像是幫立委增加問政裝備,以便發揮更好的戰鬥力,才有更大力量在居住正義、年金和教育,以及其他民生相關議題上進行改革。」

「所有改革項目的領頭羊,就是國會改革。」羅智強說,國會改革、職能強化就是改革的火車頭,可以拉著其他改革列車往前走,在野黨對國會改革的共識度滿高,這當然是第一優先。

此外,談到廢除監察院,羅智強坦言,這題難度高,監院職能不彰是社會共識,但它是憲政機關,修憲門檻很高,只是憲法也沒規定監院職能,別的機關不能有,而且憲政機關設計的目的是要實現憲政機能,但監院有實踐嗎?其實非常有限。他說,連監察院長陳菊都自承當院長是為了要終結監院,極度機能不彰的監院,其存在就值得非議。

羅智強主張,立院比監院更合適實踐監院機能,監察委員是總統提名的,總統邏輯上不會想提一個會來監察自己的人,而立委對人民負責,不用仰總統鼻息,所有人民就是立委的監督者,因此立院更合適擔負此功能跟任務。他說,為加強實踐力,應更強化國會職能,否則現在官員天天反質詢,甚至做不實證言、拒交資料,國會拿官僚一點辦法都沒有,那國會功能不就大打折扣?所以國會改革要先強化立院、立委的職能。

「過去發生多次,立委開公聽會、記者會,邀政府機關派官員列席,機關卻完全不派人的誇張情事!」羅智強說,如果藐視國會罪立法,官僚不對立法院負責,就會有法律責任,官員敢不來嗎?另外,他也說,卡在行政院關於保護吹哨者的《揭弊者保護法》,也是強化國會監督職能的重要工具,立院要更努力一點立法,相信高共識度的議題,在野黨會有合作空間。

照片來源:羅智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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