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遊公司老闆設求職陷阱騙人境外摘賣器官未遂 二審判刑7年11月

手遊公司老闆設求職陷阱騙人境外摘賣器官未遂 二審判刑7年11月
手遊公司老闆設求職陷阱騙人境外摘賣器官未遂 二審判刑7年11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自稱經營手遊公司的男子陳盈齊設下「擔任英文秘書翻譯」、「協助領拳賽獎金」等求職陷阱,誘騙2名被害人赴境外摘除器官販賣牟利,最後2名被害人脫困,但其中被誘騙當英文秘書的被害女子家屬支付萬元泰達幣才獲釋,一審將陳男判刑8年,台灣高等法院今(24)日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2罪,將其判刑7年11月。可上訴。

與陳盈齊共謀的同案被告袁家翔、胡重慶、楊振楷、簡浩軒、張秉暐、楊舒婷、竇一浚、蘇子晅、卓爾杰,高院分別判處3年2月至6年6月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陳盈齊、胡重慶、袁家翔、楊振楷、簡浩軒、張秉暐、蘇子暄及竇一浚均知悉我國法令禁止器官販賣,且一般人不會自願出國摘取器官販賣,竟在111年6月間對被害女子佯稱有出國擔任秘書之高薪工作機會,致被害人陷於錯誤,允諾出國並配合辦理體檢,再由袁家翔陪同被害人完成體檢後,將其體檢資料交由楊振楷、簡浩軒轉交張秉暐等人,而與國外摘取器官之買家接洽器官摘取及買賣事宜。

被害人在6月18日由蘇子晅及竇一浚安排下,由桃園國際機場搭機出境,並輾轉至緬甸邊境「KK園區」驚覺受騙,於是在6月22日向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求救,並於其母匯款泰達幣9900.99單位予自稱被害人老闆的人後,始獲釋放,並於111年8月22日返台,因而未遭摘取器官。

陳盈齊、袁家翔因無法取得被害女子摘取器官的報酬,於是另與楊振楷、簡浩軒、張秉暐、楊舒婷等人共謀,向另一名被害男子佯稱,可先出國領取拳賽獎金,返國後再到其公司任職云云,致被害男子陷於錯誤,允諾出國並自行辦理體檢,再將其體檢資料連同所需證件,以手機拍攝後傳送予陳盈齊等人,並於111年8月 9日,在某綽號「茶裏王」之人(檢察官另行偵辦)安排下自桃園搭機出境,被害人出境後察覺有異,12日自泰國返台,才倖免被摘除全身器官。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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