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配偶帶豬肉入境 挨罰20萬元境管8月餘繳清解禁

中國配偶帶豬肉入境 挨罰20萬元境管8月餘繳清解禁
中國配偶帶豬肉入境 挨罰20萬元境管8月餘繳清解禁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遠嫁台灣的54歲中國籍周姓婦人,涉嫌於2019年7月間,自中國搭船入境台北港時,因攜帶0.99公斤的熟豬肉,遭裁罰新台幣20萬元。同年10間她再搭機出境,飛往中國福州未歸。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發現,周姓婦人去年4月間入境台灣,立即限制她出境、出海。婦人則於今年1月16日主動至新北分署說明,而且於1月18日繳清所有罰鍰,同日解除出境、出海限制。

新北分署表示,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中國籍周姓婦女,2019年7月2日自中國搭麗娜輪船,自台北港入境時,因攜帶1袋熟豬肉,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裁罰20萬元。2019年9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婦人當時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她於同年10間搭機出境,飛往中國福州未歸。直到去年4月間再度入境台灣,新北分署也立即限制她出境、出海。

新北分署表示,婦人在今年1月16日由友人陪同,到新北分署說明案情,她是從福建遠嫁來台灣的陸配,之前回福建老家省親,因為愛吃家鄉所產的豬肉,就帶了約1公斤熟豬肉切片,準備回國享用。不料從台北港入境時,遭海關查獲。當時會出境是回中國處理事情,並不是因為怕罰鍰被移送執行而逃跑,後來因為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才遲遲未回台。去年4月回台是想要謀職賺錢,現已離婚,與別人分租房子,打零工為生,收入不豐,承諾會籌錢繳清罰鍰,因為想要出境。

新北分署強調,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呼籲,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繁,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的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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