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請求發還手機隨身碟 法院認有釐清必要駁回

高虹安請求發還手機隨身碟 法院認有釐清必要駁回
高虹安請求發還手機隨身碟 法院認有釐清必要駁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國會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案,台北地檢署偵查時,調查局北機站查扣高虹安的隨身硬碟及iPhone 14 Plus手機,高虹安以案件已起訴並在法院審理中,隨身硬碟及手機內的相關資料均已複製採證在案,請求發還,台北地院以「將來訴訟中仍有可能就上開扣案手機及隨身硬碟調查相關證據,以釐清案情」,裁定駁回高虹安聲請。可抗告。

北檢偵辦高虹安涉貪案,111年12月15日指揮北機站發動搜索約談,同時查扣了高虹安的iPhone 14 Plus手機及1顆隨身硬碟,經過起訴,並在北院進行準備程序,手機及隨身碟都還扣案中。

高虹安聲請主張,全案已起訴並經北院審理,被查扣的隨身硬碟及手機內與案件相關資料均已複製採證在案,應已無留存必要,這些扣案物於對她的生活及工作事項至關重要,是請求准許發還。

法院評議後認為,高虹安的扣案手機於偵查中經採證之高虹安與共同被告陳奐宇間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經貪污案件中共同被告王郁文及其辯護人爭執其證據能力,且本案尚在準備程序階段,聲請人高虹安及共同被告王郁文又均否認犯行,將來訴訟中仍有可能就上開扣案手機及隨身硬碟調查相關證據,以釐清案情。

法院裁定,依目前案件發展,應認上開扣案手機及隨身硬碟可為證據,而有留存之必要,聲請人聲請發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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