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軍官收賄為敵發展組織 桃檢起訴孔姓中校

又見軍官收賄為敵發展組織 桃檢起訴孔姓中校
又見軍官收賄為敵發展組織 桃檢起訴孔姓中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又見軍官遭中共吸收為其發展組織,桃園地檢署查獲孔姓中校利用現役軍人身份,接觸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境外旅遊,誘使軍官出國,提供大陸地區情報單位接觸、吸收軍官之機會,幸好遭接觸軍官均拒絕,才未能得逞,桃檢日前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國安法等罪嫌起訴孔姓中校,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

檢園地檢署檢察官李韋誠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發現孔姓中校遭大陸地區情報單位吸收發展組織,經長期縝密蒐證,發動數波搜索,始查悉孔某自95年起,遭大陸地區情報單位以金錢利誘吸收代為發展組織,孔某即利用其時任現役軍人之機會,接觸我國現役、退役軍官,免費招待境外旅遊,誘使軍官出國,提供大陸地區情報單位接觸、吸收軍官之機會,所幸遭接觸之軍官均未應允或因故未成行,使其發展組織未能得逞,且經辦案團隊即時查獲,以免國家安全有所破口。

檢方指出,孔某遭境外敵對勢力吸收,收受賄賂,為中共情報單位發展組織達10餘年,其不法行為亦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置國家安全於難以預料之危險狀態,其固坦認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雖符合減刑之要件,但危害國安之行為仍不宜輕縱,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修正前之國家安全法第5條之1第1項、第2項及第2條之1之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等罪嫌,已於近日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美金1萬1700元及人民幣6萬元,並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資懲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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