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行「注目禮」被罰性騷擾 男子行政訴訟抗罰吞敗

對女行「注目禮」被罰性騷擾 男子行政訴訟抗罰吞敗
對女行「注目禮」被罰性騷擾 男子行政訴訟抗罰吞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在咖啡廳盯著穿著平口露肩上衣的女子看,女子詢問「在看什麼」時,又稱「看你穿的很清涼」,被女子向台北市警士林分局申訴遭到性騷擾,經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會決議性騷擾事件成立,裁罰1萬元,男子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確實有輕挑、冒犯之意,有損女子人格尊嚴,使其感受到驚嚇及被冒犯之情境,駁回男子的行政訴訟。可上訴。

今年3月4日中午,這名穿著平口露肩上衣的被害人上樓找位子,被男子盯看了好久,她向警方報案時表示,當時她在咖啡廳,一上樓有一男子看著她,並露出神秘的笑容持續盯著看,她便詢問對方在看甚麼,對方竟回答「看你穿的清涼」,她告訴對方覺得不舒服,不要看了,不料,對方竟又回答怎麼看是他的自由,妳不想要別人看就不要這樣穿,讓她感到很生氣且覺得害怕。

男子在警方及防治委員會調查時坦承當天不是很熱,男子穿得比較少,他就看了一眼,不超過3秒,女子就問他在看甚麼,他便回女子「看你穿得很清涼」,女子就說她不舒服。

法官勘驗咖啡廳的監視器,確定男子盯著被害女子約20秒,又回答被害人「看你穿的很清涼」等語,與素不相識的被害人就其穿著打扮突如其然使用有關性、性別方面「看你穿得很清涼」、「你沒看我怎麼知道我在看你」及「不想讓人家看,就不要穿這麼清涼。」之用語,已讓被害人聽聞後感受到驚嚇、冒犯,該用語確實有輕挑、冒犯之意,並輔以合理被害人之客觀標準,所以台北市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裁罰男子1萬元並無違誤,駁回男子的訴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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