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賄選案件通常都是候選人向選民買票,新竹縣卻發生選民以通訊軟體向候選人「兜售」案,賴姓男子向林姓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以3000元主動賣票遭拒,竹檢11月27日通知賴男到案,30日速偵速結依刑法之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起訴賴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成為明年立委選舉的首件現金賄選案。
檢方起訴指出,賴男是第11屆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有投票權之人;今年11月24日19時27分許,在其位於新竹縣尖石鄉居所內,以手機連接登入社群軟體抖音(Tik Tok)平臺,連續向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林姓候選人的抖音貼文下方留言:「現在很現實你沒拿錢出來你就沒票知道嗎?」、「一票三千就好」、「你在賣炸物那裡等我…我去跟你拿錢我來幫你買票…一票三千…兩萬票給你」,要求林姓候選人交付其每張選票新台幣3000元之賄賂,但是遭到林姓候選人拒絕而未取得任何賄賂。
新竹地檢署指揮橫山分局11月27日通知賴男到案,檢察官訊問賴男後,認其涉有刑法之有投票權人要求賄賂罪嫌,諭知賴男限制住居。
由於犯罪事實明確,檢方不到一週時間就偵結起訴,同時,檢察官並在起訴書表示,賄選行為破壞選舉公正性,敗壞選舉之純正風氣,對其他候選人造成不公平之競爭,不僅抹滅實行民主政治之真意,亦影響選舉之公正性與社會之風氣,扭曲架空選舉制度,侵蝕民主法治之根基,所造成之損害匪淺,賴男身為有投票權之人,枉顧選舉之重要性,主動向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要求金錢對價,而許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惡性非輕,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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