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敘獎警察局超過8成其他少到可憐 議員:須改進低敘獎文化

北市府敘獎警察局超過8成其他少到可憐 議員:須改進低敘獎文化
北市府敘獎警察局超過8成其他少到可憐 議員:須改進低敘獎文化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根據111年北市府各機關公務人員行政獎勵統計資料,全年敘給同仁共計有63.5萬個嘉獎,其中警察單位就佔了53.9萬個,佔總數85%,獨占鰲頭,其餘剩下的所有單位的敘獎僅佔15%。對此,台北市議員王欣儀日前在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要求人事處檢討,改善市府低敘獎的管理文化,以利鼓舞公務員士氣,提昇服務水平。

王欣儀發現,市府143個機關單位中,每人敘獎平均數最高的單位是「市警局信義分局」,平均一人得到91.71個嘉獎,但即便台北市8000多名警察同仁,全年每人敘獎平均數是65個嘉獎,但還是有占2成左右,將近1千7百位警察同仁考績是乙等以下。

王欣儀說,一樣公務員卻是兩樣情,每人敘獎平均數落差卻高達900倍,扣除敘獎數最多的警察單位,其他全體公務同仁敘獎數是「懸崖式下降」,全年每人敘獎平均數是4.9個嘉獎,而敘獎數只有「個位數」的就有119個機關,最少的甚至是「一獎難求」,平均每人一年得不到一個嘉獎的就有6個機關單位,其中全年每人敘獎平均數「最少」的是台北市立國樂團,平均一人僅拿到0.1個嘉獎。另外,像是工作危險度極高且辛苦的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全年每人敘獎平均數竟然只有0.81個嘉獎。

王欣儀指出,即便警察同仁拿幾十個嘉獎,考績都還只是乙等,而一般公務員拿5個嘉獎,在警察單位拿到的是丁等考績,但在其他單位卻是甲等。王欣儀質疑,台北市訂有「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取得嘉獎的標準應該不難達成,為何同仁們都無法達標?到底是工作表現都不夠優秀,所以未能達到敘獎標準?還是因為市府自訂的敘獎標準過高的關係?

王欣儀認為,敘獎困難恐不利於鼓舞士氣,台北市府「低敘獎」的文化應該要按照各機關業務屬性、工作內容的不同重新調整、盤點,並向各單位宣導,如同仁表現符合考核標準,即應積極敘獎,進而才能鼓舞市府基層同仁的士氣,提升服務市民水平。人事處處長張建智答詢時表示,因為機關業務性質不同,所以敘獎有差別,會再按照議員建議做盤整,並向各機關宣導應積極敘獎。

照片來源:王欣儀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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