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選舉賭盤案聲請羈押獲准 邢泰釗親赴桃檢嘉勉

首件選舉賭盤案聲請羈押獲准 邢泰釗親赴桃檢嘉勉
首件選舉賭盤案聲請羈押獲准 邢泰釗親赴桃檢嘉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查獲以「大選結果」為賭博標的,邀約不特定人參與賭博情事,執行搜索約談後,11月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獲准,9日溯源發動緊急搜索及拘提共犯,扣得現金共38萬8000元等證物,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共犯獲准,檢察總長邢泰釗特別親赴桃檢嘉勉辦案團隊,並補助選舉查察費用。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被告以「大選結果」為賭博標的,邀約不特定人參與賭博情事,11月7日發動搜索,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獲准,9日溯源發動緊急搜索及拘提共犯,扣得現金共38萬餘元等證物,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共犯獲准。14日下午再拘提另名共犯,並逕行搜索當場扣得現金100萬元。

邢泰釗親赴桃園地檢署嘉勉偵辦檢察官劉威宏及地檢署辦案團隊,並補助選舉查察費用23萬元,支援地檢署持續推展選舉查察工作。

邢泰釗表示,偵辦這件選舉賭盤案,確實做到「早」、「快」、「嚴」、「查」、「沒」,對意圖不法之徒產生嚇阻作用。辦得「早」,儘早剷除,避免賭盤如癌細胞般蔓延;辦得「快」;辦得「嚴」,該聲押就聲押;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對於不法所得依法「沒」收。

邢泰釗說,尤其本案向上溯源追查主嫌,並查扣不法犯罪所得138萬餘元,斬斷不法利得,確實做到嚴查重辦,對於選舉賭盤案件應有積極的警示作用。

最高檢察署強調,選舉賭盤已修法明定刑責,最重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增訂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鼓勵民眾檢舉,執法機關絕對做好檢舉人之身分保密,籲不法之徒勿心存僥倖,檢警調必將嚴查速辦。

照片來源:最高檢察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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