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膠囊快篩試劑賄選 屏東議員郭再添反滲透法等罪起訴

蓮花膠囊快篩試劑賄選 屏東議員郭再添反滲透法等罪起訴
蓮花膠囊快篩試劑賄選 屏東議員郭再添反滲透法等罪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縣第四選區無黨籍議員郭再添,於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被查獲以「蓮花清瘟膠囊」、「DEWEI 快篩試劑」發放給選民賄選,檢調接續查出郭再添與其王姓大陸配偶,是受大陸地區廣東省相關台辦機關、人員資助引進禁藥,郭還因與新園鄉陳姓鄉代發生爭執後,與競選服務處人員到陳姓鄉代服務處滋事,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2)日依反滲透法、違反選罷法、藥事法等罪嫌,起訴郭再添等11人,並建議法院對郭、王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指出,郭再潻與其王姓陸配明知「蓮花清瘟膠囊」是未經衛福部核准輸入的藥品,是屬禁藥,「DEWEI 快篩試劑」非屬衛福部公告因應新冠肺炎可申請輸入的醫療器材,竟自去年5月間起,接受滲透來源即大陸地區廣東省相關台辦機關、人員之資助,自大陸地區進口陸製「蓮花清瘟膠囊」40箱、「DEWEI快篩試劑」2箱寄到郭再添競選服務處發放給有投票權之選民,王姓陸配並在臉書張貼可至郭再添競選服務處領取「蓮花清瘟膠囊」的文章。

此外,郭再添去年11月14日晚間9點,競選服務處與新園鄉陳姓鄉代爭執,竟與友人徒手毆打陳男,同日晚間9點半,郭又夥同至少5人等多人,在陳男的競選服務處出言恐嚇,員警到場,郭再添並以言詞脅迫員警,使員警無法查證現場人等之身分,而妨害公務執行。

檢方認郭再添及其王姓陸配、競選服務處人員涉犯反滲透法、選罷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郭再添等11人。

檢方起訴強調,郭再添曾任並且現為屏東縣議員,然甘為滲透來源所運用,在疫情期間輸入禁藥及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利用民眾亟欲治病之心態,滿足其個人之競選利益,已對台灣民主秩序戕害甚鉅;又與同選區次級民意代表,不思相互尊重並以理性之方式溝通,以聚眾包圍競選服務處之暴力手段又施脅迫抗拒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所肇生之國家、社會法益之侵害甚為嚴重,事後一再否認犯行,並矯飾其詞,試圖推卸責任,顯見其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以昭炯戒。

郭再添的王姓陸配,已定居於台灣長達20年,對於台灣之法治觀念及相關規定應知之甚詳,惟考量其於民國88年起擔任廣東某茶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避免喪失大陸地區公司代表人資格,仍不願辦理註銷大陸戶籍,而融入我國民主秩序之生活狀況,一面享受自由,另一面卻又配合滲透來源之統戰工作,造成我國選舉風氣敗壞,請依法量處次重於郭再添的刑度,以資警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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