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過去曾繳稅?新北市府:無房屋稅籍資料疑涉逃漏稅

賴清德老家過去曾繳稅?新北市府:無房屋稅籍資料疑涉逃漏稅

賴清德老家過去曾繳稅?新北市府:無房屋稅籍資料疑涉逃漏稅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昨日新北市市政總質詢有議員詢問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老家,沒有設立房屋稅籍、未依法繳稅等情事,副總統辦公室獲知質詢內容後,指稱該屋過去曾經繳過房屋稅,不要選舉操作起舞、混淆視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今(1)日回應表示,該案未申請建照、使照、無房屋稅籍資料,疑涉逃漏稅行為。

市府表示,該房屋據報自92年完成,至今未申請建照、使照,是未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建物。房屋所有人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房屋建造完成或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設籍。經新北市稅捐處調閱相關稅籍底冊,確認無該屋稅籍資料,稅捐處至今亦未接獲房屋所有人申報設籍資料。新北市府財政局因應議員於議會的質詢,依現行查得資料據實回應,並無混淆視聽。至於副總統辦公室昨日指稱,該屋過去皆有繳交房屋稅,應請房屋所有人可提供稅捐處相關繳納證明等資料憑辦。

市府說明,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對逃漏稅有明確定義,是指納稅義務人故意或無意中違反稅法規定,以致未繳或少繳應繳的租稅的行為。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等,而未依法向稅捐機關申報,確屬逃漏稅行為。在此呼籲,房屋所有人應儘速依法向稅捐處所轄分處申報設籍,履行國民應盡之納稅義務。另外,土地漏繳地價稅部分,稅捐處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規定,已於今(112)年10月18日按一般用地稅率開徵112年地價稅,並補徵107年至111年漏繳地價稅。

照片來源:賴清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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