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客運屢肇事、違勞基法 陳椒華批慣老闆 累犯可廢止營業執照

花蓮客運屢肇事、違勞基法 陳椒華批慣老闆 累犯可廢止營業執照

花蓮客運屢肇事、違勞基法 陳椒華批慣老闆 累犯可廢止營業執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今(17)日表示,接獲花蓮民眾陳情反映「花蓮汽車客運」服務品質低劣,多年未見改善。花蓮汽車客運去年為《勞動基準法》裁罰金額最高的前10大違法雇主名單之一,而據職安署勞檢資料,今年1到9月裁罰金額已超出去年總額,顯見花蓮汽車客運屢罰不怕。陳椒華表示,112年1至9月花蓮汽車客運違反勞基法裁罰金額已達190萬元,數據資料顯示該客運為違反勞基法的慣老闆。陳椒華花蓮服務處主任陳慶元則指出,除了罰鍰外,累犯情形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

陳椒華說明,去年勞基法裁罰金額最高前10大違法雇主名單,「花蓮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位列全國第7名,花蓮客運劣跡斑斑,早已是違法雇主定期黑名單,109年至今已被裁罰共計34案,金額為514萬元。根據職安署勞動檢查資料,111年祭出的裁罰金額共計149萬元,而112年1至9月,裁罰金額已達190萬元,數據資料一再顯示花蓮客運為違反勞基法的慣老闆,其勞動條件並未因裁罰而改善,反而日益嚴重。

她指出,花蓮共16條「乙等路線」,全由花蓮客運經營,而全國僅2家「公路客運」被評乙等,花蓮客運便是其一。花蓮客運自109年起駕駛員大量流失,現有駕駛人力僅能勉強符合七休一制度,除了影響駕駛勞動權益,也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

陳椒華指出,110年至112年有關花蓮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的肇事及違規紀錄,花蓮客運肇事紀錄共計10件,造成3人死亡、13人受傷;駕駛員違規紀錄共計53件,逾半為超速駕駛,且有多次闖紅燈及超車紀錄;110年至112年花蓮客運被依違反《公路法》處分紀錄共計153件。她質疑交通部公路局對花蓮客運的相關輔導成效,應更嚴格落實執法,杜絕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金的情況。

照片來源: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陳慶元表示,花蓮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花蓮縣公路客運最多條路線,但勞動條件及服務評鑑卻是最差,因此呼籲花蓮客運應立即改善。此外,陳慶元提出五點建議:第一點是增加勞檢次數、加重罰鍰金額;第二點為司機人力短缺因此路權轉移;第三點是將勞動裁罰列入補貼條件;第四點是限制公部門投標資格;第五點為廢止營業執照,除了罰鍰外,花蓮縣政府應知會交通主管機關依《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查處,累犯情形下不排除吊扣或吊銷牌照、定期停止營業、廢止營業執照等處罰。

照片來源:陳椒華立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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