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巴西性騷羅生門3-1】當事人回擊:僑界都認定我們已在交往

照片來源:張希賢3月12日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一名女職員今(2)日指控,男主管涉性騷擾她,說她胸部變大、好看,還想抱她、公開摸臉等。《CNEWS匯流新聞網》獨家獲得資料,且訪問到被投訴的張希賢,張駁斥都是不實指控,他覺得很遺憾,兩人在台灣就是友達以上的好友,2人還曾相約留職停薪,2022年她曾說會考慮嫁給他,她來到巴西後,「僑界都認定我們已經在交往」,甚至有人稱呼她張太太,她也不否認。

張希賢表示,之前有答應買機票讓她去韓國,另外她希望買車載她,他就答應買車,兩人還一起去看車,她還要求車來了以後載她去修指甲。但這些在他堅持上報女方與中資人士密切往來,6月1日鬧翻,6月2日剛好交車,所以變成他自己一個人在開,因為不需載人了,後來賠20萬新台幣把車賣掉。

照片來源:張希賢
▲3月17日兩人在里約海灘共享晚餐

他提到,關係生變是在他勸誡她不要跟中資人士密切往來,因為過去僑務委員會有書函警告,駐外人員應注意敵情意識,兩岸並未改孿政治敵對情勢,中國未曾降低對我打壓、威脅及情蒐等作為,海外尤易短兵相接。另外駐外機構人員安全保防注意事項明文指出,駐外機構人員保防警覺,要防範被中國大陸駐外人員、外國情治機關(構)人員或敵對勢力人員接觸、吸收、利用,而中國大陸駐外人員包含中資機構人員及隨任親屬;駐外機構人員應遵循館長指揮監督及原派機關工作指示,未經館長或原派機關核淮,不得與中國大陸駐外人員聯繫交往。

張希賢直言,不知道自己是因為被誣告「性騷擾」調回去的,當時他是認為她與中資人士往來情形涉及違反「安全保防注意事項明」,他已管不動她,所以自請調回台灣。他對於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受到無辜波及與中傷,感到十分抱歉。

照片來源:張希賢
▲2月13日兩人在聖保羅市天堂區逛街吃冰淇淋

張希賢針對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於今日記者會上控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發出澄清全文如下:

一、職與申訴人在台本為熟識同事,先後調至巴西工作,期間兩造有交往之實,於巴西僑界均可作證,申訴人有主動搬至職住所隔壁、私下要求被申訴人購買轎車接送、贈送奢侈品如iphone 14 pro, Celine包、購買往返首爾機票及生活花費等行為(被申證一)。有關權勢性騷擾之申訴內容子虛烏有。

二、職於兩造交往期間因住所相鄰互動頻繁,加上陸續接收到記者、僑務諮詢委員或僑胞等之檢舉,發見申訴人公務期間內外有多次與中國大陸駐外人員聯繫交往、邀宴、往赴指定場所會晤等違反駐外機構人員安全保防注意事項之情節,經職數度口頭規勸及告誡,申訴人均恐嚇職勿向上呈報,否則將對外宣稱權勢性騷擾作為反制,職自知督導無方難辭其咎,為保公務廉潔,已避免與申訴人公務以外之其他私下往來,並於112年6月21日自 請調職回台(被申證二)。

三、職發現申訴人違常行為本於職責當有義務即時糾正,乃係依法令之行為,本不具不法性,職恪守職責卻遭受申訴人情勒,刻意不經內部申訴調查管道,讓職適時反駁及舉證,逕向機關之外宣稱職權性騷擾,職對於申訴人混淆視聽致本人名譽受損,感到相當遺憾,望鈞長明察。

照片來源:張希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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