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民/財務人員
感謝冤案平反協會在八月底招開2023平冤年度論壇「循路科學,邁向清白」,邀請國內外專家發表論文,灌溉台灣這片猶如沙漠的司法改革土地。為何說是沙漠,因為這些年司改都只是說說,沒有動,根本沒有泉水進來,人民看不到希望!
「循路科學,邁向清白」主題一再強調科學證據必須「正確適用」。但是司法科學的領域多樣性,方法也有歧異,從科學證據的採集、分析、鑑定和解讀等,只要稍有疏忽,就可能有不同的結論,造成冤案。
記得在2002年台中發生中國籍配偶黃華蘭陳屍家中,當時發生法務部調查局跟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報告差異,一個說沒有毒物反應、一個說有毒物反應,家屬20多年來內心的痛苦煎熬,可想而知。甚至還向監察院陳情,申請國賠。筆者翻閱資料發現,堂堂的國家政府機構法醫研究所,竟然發生檢驗人員,把檢驗的名字弄錯,之後再塗改,就像手術,病人的名字掛錯然後白挨了錯誤的刀,明顯怠忽職責,造成這件黃華蘭陳屍案,20多年來至今沒有真相?
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前法醫研究所所長李俊億教授,看到政府單位鑑定錯誤導致江國慶冤死案,強烈提出要設立獨立專業的「國家司法科學研究委員會」,避免冤案發生。但是已經6年過去現任法醫研究所所長侯寬仁,竟然想直接將法醫所直升「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
立委賴香伶曾在節目中提到,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要把鑑定的層級拉高,而法務部只有把法醫研究所升格而已,這個做法根本是換湯不換藥!同時並沒有系統性的提升司法科學鑑定的制度,包括人員的素質、設備的更新以及流程的透明度,專業的獨立性等等,她表示國家要設置一個國家司法的科學委員會,這樣的一個立意良善的司改,其實是大家期待的,但還是放在法務部下面,從法醫研究所變成是國家級的科學研究委員會,其實呢有任何的進步,反倒可能還受限於行政單位層級不高的情況之下,專業度也沒辦法發揮,她建議要建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應包括人權、心理、法律、電腦醫學、刑事鑑定科學等專業領域的人員,對於政策教育認證等都有相當的層級,強化司法發現真實的能力。甚至要走民間鑑定,或是更獨立性的機構,才能提升司法公義跟人民權益的保障。
誠如2023平冤年度論壇德州司法科學委員會(Texas Forensic Science Commission,簡稱 TFSC)的總顧問(General Counsel)Lynn Garcia 律師所說,司法科學對審判的正確與公平有著極大的影響,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協助法院妥善運用,有其重要性及必要性。而TFSC其中一項工作是受理對鑑定單位的申訴與調查,評估法院所採納的司法科學是否有足夠的科學根據,這些監督措施的目的皆在確保司法科學的正確適用,並且防止誤判的發生。筆者認為法醫研究所直升「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不但沒有到位,只有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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