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李佳修企圖搶警槍另判拘役50天

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李佳修企圖搶警槍另判拘役50天
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 李佳修企圖搶警槍另判拘役50天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首件適用國民法官參審案件,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撞死單親爸,被國民法官參審後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刑7年2月,李佳修在案發當日警方到場處理時,還企圖奪取員警手上的配槍另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佳修是去年11月14日飲酒狂歡後,與另名江姓少年不僅無照酒駕,還各自駕車在大馬路上競速,結果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時,李男煞車不及追撞前車,導致前車王姓駕駛翻車慘死,李男甚至還在警方到場後囂張襲警奪槍遭開槍制伏。

車禍發生時,前往處理的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員警張敬、林展弘想以現行犯逮捕李,李先徒手朝林展弘揮拳,再朝林展弘進逼,推拉林展弘的手欲奪取配槍妨害林執行公務,檢方起訴李佳修妨害公務罪。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佳修酒後不能控制情緒,妨害員警執行職務,藐視公權力,考量他已坦承犯行,判他拘役50日。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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