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涉貪7452萬 營建署:尊重起訴結果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日前正式將營建署前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及下屬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提起公訴。營建署表示,尊重司法偵查,另也向外界說明「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審查機制,是經審議委員投票決定優選案件,並經內政部核決,強調組長並無核處之職權。

營建署說明,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之審核,是由12人以上的審議委員組成審議委員會,針對各地方提案計畫之必要性及效益進行審議,並落實查核委員審查及投票情形後,其審議與委員會投票結果均須提報內政部,方可完成核定,絕非單一審議委員或組長得以決定審議結果。此外,營建署進一步表示,後續道路組同仁僅負責幕僚作業,不得再擔任審議委員,以徹底杜絕關說情形。

營建署表示,案件獲內政部核定後,皆以正式公函通知地方政府辦理後續設計規畫及工程採購等事宜,後續採購權責屬地方政府,並非由本署直接辦理,再次強調中央無法介入也無權決定。

營建署指出,依據報載所稱相關案件73案,共34億元,依照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超過五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其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費用4.3%估算,設計服務費不超過1.46億元;惟報載設計廠商交付賄款高達7,452萬元,已超出設計服務費用50%以上,似有經驗法則疑義。

營建署表示,已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也尊重檢方初步起訴的結果及注意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後續也希望法院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落實公平審判,釐清相關疑義。

此外,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簡稱BIM)已屬工程界慣用的3D設計技術,營建署為了提升市區道路設計水準,爰委託研究推廣在數位地形模型上進行道路3D設計,BIM是採用業界現有技術皆可順利達成要求,絕非特殊規格或專利之軟硬體。

營建署表示,張員自100年8月即擔任正工程司兼組長職務,此次涉嫌與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共同涉案,本署自7月14日張員羈押後,即依公務員懲戒法於同日辦理停職,相關涉案同仁也已立即調離主管職務,針對檢方所提起訴書內容,後續將盡速移送考績委員會,依法追究行政責任,絕不寬貸。另本署未來亦將不定期調整同仁工作負責區域職務,以貫徹職務輪調機制。營建署再次重申,要求全體同仁應清廉自持,謹慎自律,嚴格杜絕不當關說飲宴,遵守廉政倫理規範作為。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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